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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非法管有含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液体被捕

  • 2020.09.30

卫生署与警方昨日(九月二十九日)就非法管有含有尼古丁成分的液体产品,以用于电子尼古丁传送系统(俗称电子烟)采取联合行动。

卫生署跟进市民投诉,昨日于深水埗一零售店作出行动,发现多款用于电子烟,标示含有尼古丁的液体产品,包括「HUANXI欢喜」、「RELX悦刻」、「GENTLE」「SECRET秘」等。

行动中,一名24岁男子因涉嫌非法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被警方拘捕。

卫生署正继续调查。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含尼古丁的电子烟产品属药剂制品,必须先向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才可在香港售卖。此外,尼古丁属于《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只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非法售卖及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的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使用。若有怀疑或使用后感到不适,应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他们可于办公时间内,将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01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卫生署嘑吁吸烟人士为个人及他人健康,应尽快戒烟。市民可透过卫生署综合戒烟热线(1833 183)寻求戒烟服务。市民亦可于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网站(www.taco.gov.hk)了解戒烟资讯。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9/30/P20200930005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