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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守护者」特别行动打击药房以不良营商手法售卖生理盐水(附图)

  • 2020.02.14

​香港海关于一月二十七日展开代号「守护者」的全港性大规模特别行动,巡查各区外科口罩及其他防疫产品的零售点。于昨日(二月十三日)行动期间,海关人员在旺角一间药房进行试购,并拘捕一名涉嫌以不良营商手法售卖生理盐水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店员及一名公司董事。行动中共检获二十三支怀疑生理盐水,估计市值约五百七十五元。

海关早前发现旺角区内有药房怀疑以不良营商手法售卖生理盐水,于是部署「放蛇」行动,并派员到不同药房进行试购。期间发现上述涉案药房出售以塑胶樽装容器盛载标示为「0.9% sodium chloride」(氯化钠)及「清洗伤口用」 的生理盐水,每樽一千毫升售价二十五元,五樽一百元;而载货纸箱上则展示自制单张,声称生理盐水适用于清洁双手和地板,与产品说明不符,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海关人员随即拘捕该药房的一名三十岁男店员,其后再拘捕另一名三十岁的药房男董事。

案件仍在调查中,而所检获的生理盐水会送往政府化验所进行化验,以确定其成分及安全性。

截止昨日为止,「守护者」行动已经持续十八天,期间出动超过1 900人次的海关人员,于全港各区零售点巡查超过12 000间次,以确保市面出售的防疫产品符合《商品说明条例》及《消费品安全条例》的规定。

「守护者」行动将持续进行,海关将继续加强执法力度,打击违反相关条例的活动;如发现有任何涉嫌违法行为,海关会继续马上向公众作出公布。

海关严正提醒商户不要趁机混水摸鱼,切勿以误导性手法销售商品、售卖附有虚假产地说明/伪冒商标的物品,以及售卖不安全消费品。海关如发现有商户作出任何涉嫌违反相关条例的活动,会立即采取执法行动,有足够证据会作出检控。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或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如进口、制造或供应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规定的消费品,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海关亦呼吁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除留意店员解说外,亦要小心检视产品说明,并且保留交易单据。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或《消费品安全条例》的活动。海关对所有接获的举报,都会作出了解及所需跟进。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2/14/P20200214003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