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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指令回收怀疑含过期原料的台湾进口预先包装糖果

  • 2018.01.19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一月十九日)呼吁市民不要食用一款台湾进口的预先包装糖果,因为中心得悉台湾当局发现有关产品可能由过期原料生产。中心已指令有关本地进口商进行回收,业界如持有受影响的产品,亦应停止出售。
 
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儿童钙DHA脆皮软糖
品牌:卡怡可斯
来源地:台湾
生产商:宜农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
进口商:新西兰生命科技组织有限公司
包装:每罐一百二十克
到期日: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心发言人说:「因应有报道指台湾当局发现有多款糖果产品可能由过期原料生产,而其中部分产品可能已出口至本港,本港随即联络台湾当局了解事件及主动与本港进口商和零售商跟进。初步调查显示上述进口商曾进口约四千八百罐涉事产品,全部已分销或送赠予客户。中心已即时指令进口商将上述产品停售及下架,并展开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进口商热线3176 0901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54条的规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合供人食用。若触犯有关法例,可被判最高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有关事件,并继续密切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调查仍然继续。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801/19/P20180119009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