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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先包装米粉样本镉含量超出法例标准

  • 2017.11.16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一月十六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米粉样本被检出金属杂质镉含量超出法例标准。市民应停止食用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业界如持有受影响批次的产品,亦应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有关产品资料如下:

产品名称:东莞米粉
产品品牌:孔雀牌
来源地:中国
港澳总代理:广宏行有限公司
经销商:泰明行有限公司
净含量:每包四百克(十四点一安士)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九年六月一日

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从深水埗一店铺抽取该米粉样本作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样本的镉含量为百万分之零点一六,超出法例上限的百万分之零点一。」

发言人续说:「中心已知会有关商户上述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将受影响批次产品停售及下架。而有关进口商亦正进行回收。市民可于办公时间致电进口商热线9485 5329,查询上述产品的回收事宜。」

根据《食物搀杂(金属杂质含量)规例》(第132V章),任何人如售卖金属杂质浓度高于法定上限水平的食物,即属违法。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说:「就上述样本检出的镉含量,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虽然如此,如市民曾购买并存有上述批次的产品,亦应立即停止食用。」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调查仍然继续。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11/16/P20171116007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