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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检获违规进口禽蛋及蛋类产品

  • 2017.11.01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一月一日)公布,一批禽蛋及蛋类产品违规进口香港,全部货品已被截获,没有流出市面。中心正跟进事件。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昨晚接获海关通知,指海关人员在文锦渡管制站截查一辆入境货车,于车上发现一批怀疑非法进口的禽蛋及蛋类产品,并转交食环署人员跟进。一名六十六岁男司机被食环署人员拘捕。」

被检获的蛋类产品包括420瓶蛋液(重9 870公斤)、21箱咸蛋黄(重362公斤)及20箱鸭蛋(重480公斤),该批产品全部没有进口所需的卫生证明书和食环署的书面准许。中心已将全部产品销毁。

根据《进口野味、肉类、家禽及蛋类规例》(132AK章),任何人输入禽蛋或蛋类,必须获得食环署卫生主任给予的书面准许,及食环署署长认可的来源地有关当局所发出的卫生证明书,证明有关禽蛋适宜供人食用。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发言人说:「鉴于来历不明的未经检验禽蛋及蛋类产品会对公众健康构成风险,中心和有关部门会加强监察及继续堵截非法进口的禽蛋及蛋类产品,以保障食物安全及公众健康。」

发言人提醒业界必须遵守法例规定,切勿进口或售卖来历不明及没有附带卫生证明书的禽蛋及蛋类产品,市民则应向持牌及信誉良好的商户购买禽蛋及蛋类产品。

中心会继续密切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包括追查有关产品的来源及通知内地有关当局。调查仍然继续。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11/01/P201711010094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