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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橙汁饮品及预先包装芒果乾样本违反食物标签规例

  • 2017.10.11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月十一日)公布,一个瓶装橙汁饮品样本的维他命C含量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不符,及一个预先包装芒果乾样本未有在其食物标签上标明含有防腐剂二氧化硫,均违反食物标签规例。中心呼吁业界立即停止出售有关批次产品。

产品详情如下:

(一)产品名称:Orange Juice Drink
品牌:pure j
原产地:澳洲
包装商:Bevco Pty Ltd.
容量:每瓶一升
此日期或之前食用:二○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二)产品∶台湾一番 金煌芒果乾
产地:台湾
生产商:宏宇农产生技企业有限公司
香港经销商∶宝食街国际有限公司
净重∶一百克/三点五安士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八年八月三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调查一个转介个案时,从沙田一超级市场抽取上述橙汁饮品样本作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样本的维他命C含量为每一百毫升含三十六毫克,与其营养标签上的标示值每一百毫升含五十八毫克不符。至于芒果乾样本,则为中心早前公布于佐敦一零售店抽取的芒果乾样本未有在其食物标签上标明含有二氧化硫并作出跟进时,再从该店抽取的同款但属另一批次产品,检测结果发现相类违规事项,虽然样本的二氧化硫含量符合法例标准,但对二氧化硫有过敏反应的人士如进食此类食品,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

发言人说,中心已知会有关商户上述违规事项,有关商户已按中心指令将受影响批次的橙汁饮品及芒果乾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中心亦正追查有关产品的来源及分销情况。

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第61条规定,任何人如在标签上对所售卖的食物作出虚假说明或在食物的性质、物质或品质方面误导他人,即属违法。另外,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应在配料表上详列食物的配料。违反上述条例及规例,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10/11/P2017101100814.htm?fontSiz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