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虾米碎和乾螺片样本防腐剂含量超出法例标准

  • 2016.12.12


虾米碎和乾螺片样本防腐剂含量超出法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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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二月十二日)公布,一个预先包装虾米碎样本及一个散装乾螺片样本的防腐剂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标准。中心正跟进事件。

有关预先包装虾米碎样本的详情如下:

产品名称:楼上日本小虾米碎
产地:日本
经销商:侨阳陆海产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七年四月三十日
净重:一百五十克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透过恒常的食物监察计划,在上环和大埔两个零售店分别抽取上述虾米碎样本和乾螺片样本进行检测。结果显示,虾米碎样本和乾螺片样本分别含百万分之三十六及百万分之五千八百三十的二氧化硫,超过法例标准的百万分之三十。」

发言人表示,中心已就不合格样本作出跟进,包括知会涉事零售商有关违规事项,并指令其停售及将有问题产品下架。中心亦正追查有关食品的来源及分销情况。

二氧化硫是一种经常用于乾菜、乾果、腌菜和经加工处理的肉制品等不同种类食物中的防腐剂。这种防腐剂属低毒性,可溶于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过,个别人士对这种防腐剂有过敏反应,可能会出现气喘、头痛或恶心等征状。发言人呼吁市民如食用上述产品后感到不适,应尽快求医。按上述两个不合格样本检出的二氧化硫含量,在一般食用情况下,不会对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响。

发言人提醒业界在食物内使用防腐剂须遵照《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132BD章)中的规定,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入狱六个月。市民则应向可靠的商贩购买食物,同时应保持均衡饮食,以免因偏食而过量摄取某些化学物。

中心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12/12/P201612120101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