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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应购买或服用含有未标示及被禁用西药成分的减肥产品(附图)

  • 2016.11.07

卫生署今日(十一月七日)呼吁市民不要购买或服用一种减肥产品,因为该产品被发现含有未标示及被禁用的西药成分,服用后可能危害健康。该产品名为「Slim fast」,有两款包装(见图)。

卫生署早前根据情报,从一名互联网卖家购得上述产品样本化验。政府化验所的检验结果显示,有关产品样本含有「西布曲明」。

卫生署的调查仍在继续。

「西布曲明」属第1部毒药,曾用于抑压食欲。由于该药会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因此自二○一○年十一月起,含「西布曲明」的产品已被禁止在香港使用。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所有药剂制品均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的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售卖。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郑重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成分不明或可疑的产品,亦不应使用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品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卫生署发言人说:「要控制体重,市民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有怀疑或服用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卫生署今日(十一月七日)呼吁市民不要购买或服用一种减肥产品,因为该产品被发现含有未标示及被禁用的西药成分,服用后可能危害健康。该产品名为「Slim fast」,有两款包装。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Tuni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11/07/P20161107006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