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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蕃茄汁样本含未有标示准用甜味剂

  • 2016.05.16

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五月十六日)公布,一个瓶装蕃茄汁样本违反食物标签规例,未有在其食物标签上标明含有法例准用的甜味剂甜菊醇糖苷。中心正跟进事件。

产品详情如下:

产品名称:东远蕃茄汁
来源地:韩国
进口商:佳富高企业(亚洲)有限公司
容量:每瓶180毫升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中心发言人说:「中心早前公布从旺角一超级市场抽取的一个瓶装蕃茄汁样本含未有标示准用甜味剂甜菊醇糖苷后,再在该超级市场一个属同款但不同批次的瓶装蕃茄汁样本发现含该甜味剂,但同样未有在食物标签的配料表上标明相关物质。」

中心已知会有关商户上述违规事项,而该商户已按中心指示将受影响产品停售及下架。如有足够证据,中心会提出检控。中心亦已与有关产品的供应商跟进,追查有关产品的分销情况。

发言人呼吁业界遵守有关法例规定。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132W章)规定,在本港出售的预先包装食物应在配料表上详列食物的配料。违反上述规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中心会知会业界,并会继续跟进事件和采取适当行动。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5/16/P2016051607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