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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非法售卖未标示含被禁用西药成分的减肥产品被捕

  • 2015.09.04

卫生署今日(九月四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拘捕一名二十四岁女子,涉嫌非法售卖一种名为「瘦身の语III田田雪清减润肠胶囊」的减肥产品。该产品怀疑含有未标示被禁用的西药成分。

署方在早前跟进市民投诉时,发现一名本地互联网卖家售卖上述减肥产品,于是购买有关产品样本化验,政府化验所的化验结果显示该产品含有被禁用的西药成分「西布曲明」及「酚酞」。今日的行动中,警方以涉嫌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I部毒药拘捕上述卖家。

卫生署正继续调查。

「西布曲明」属第一部毒药,曾是一种用于抑压食欲的西药,于二○一○年十一月,含「西布曲明」的产品因为增加心血管疾病的风险已被禁止使用。「酚酞」曾用作治疗便秘,但因可能致癌而亦被禁用。

根据《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管理局)注册,方可合法于市面销售。第I部毒药只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在药房出售。非法售卖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及第I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

卫生署发言人郑重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成分不明或可疑的产品,亦不应使用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于包装上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并未经管理局审评,其安全、品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卫生署发言人说:「要控制体重,市民应注意均衡饮食及做适量运动。在服用药物以减低体重前,应先谘询医护人员的意见。」

已购买上述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有关产品后感到不适或有怀疑,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185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9/04/P2015090406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