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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网上非法售卖附表2中药材被捕

  • 2015.08.31

卫生署今日(八月三十一日)与警方采取联合行动,拘捕一名三十二岁女子,涉嫌于互联网上非法售卖《中医药条例》(第549章)(《条例》)下附表2的中药材。

署方在接获投诉后展开调查,并透过互联网从该卖家购得一包名为「乌鸡归黄汤」的汤料。初步调查显示,该包汤料含有附表2中药材当归及黄芪。根据香港中医药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的纪录,该卖家没有向管委会辖下中药组就附表2中药材领有中药材零售商牌照。

卫生署发言人说:「当归及黄芪属于《条例》下附表2的中药材。当归一般用于补血活血,黄芪一般用于补气升阳。署方至今没有接获与服用上述产品有关的不良反应报告,会继续调查案件。」

根据《条例》第111(1)条,任何人如并无就附表2内指明的中药材领有零售商牌照,不得以零售方式销售该中药材。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意见。

卫生署呼吁市民,应光顾有牌照及信誉良好的店铺购买中药材。如非从持牌中药材零售商购得上述汤料,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后感到不适,应寻求医护人员的意见。拥有非从持牌中药材零售商购得上述汤料的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送交九龙观塘巧明街100号Landmark East友邦九龙大楼16楼卫生署中医药事务部销毁。

市民可浏览管委会网页(www.cmchk.org.hk/pcm/chi/#main_list.htm),查阅持牌中药商名单。

转载自香港特区政府网页∶
http://sc.isd.gov.hk/gb/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8/31/P2015083107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