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消费者委员会就规管医学美容治疗或程序向卫生事务委员会提交的意见

  • 意见书
  • 2013.12.24

投诉数字显示部分美容程序的规管有殷切需要

1.     2012年11月至今年10月期间,消费者委员会(消委会)接获与美容服务有关的投诉约有1060宗,而在接近200宗涉及整容、注射及使用高能量光学仪器等入侵性程序的美容服务中,高能量光学美容服务占了168宗。与前一年同期相比,尽管美容服务整体的投诉数字升幅轻微,但涉及使用高能量光学仪器的投诉个案却增加了51%。

2.     消委会与卫生署自2012年10月起建立信息互通机制,由消委会提供与安全有关的美容中心服务投诉个案资料予卫生署分析及归类;截至今年12月16日,机制共收录71宗消费者在美容中心接受美容程序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投诉个案,个案中部分涉及医生,亦有部分涉及非医生或施行人士资料不详。

3.     该71宗投诉个案中, 59宗涉及使用高能量仪器(如激光、射频和彩光机器,以及冷冻疗法等)又或涉及穿刺皮肤或造成切口等入侵性程序(如肉毒杆菌毒素注射、真皮填充剂注射、整容等)。

4.     本会处理的投诉数字以及与卫生署建立的信息互通机制收录的投诉个案,都反映出涉及整容、注射及使用高能量光学仪器等美容程序有加强规管的需要。

工作小组现阶段建议仍有待扩展

5.     区分医疗程序和美容服务工作小组提出的建议,可对某些风险较高的美容程序(包括涉及注射的程序)的施行起即时性的规范作用,对有机会接受该些美容程序的消费者提供较大的保障。在维护消费者的安全及健康的大前提下,消委会支持有关建议。

6.     然而工作小组对于个别涉及皮肤穿刺(例如微针疗程)和使用体外能量源的程序(激光、射频、冷冻溶脂治疗等)的规管目前未有定案,仍有待日后研究规管医疗仪器时才对与美容相关的医疗仪器设定规管框架。

7.     消委会认为,部分在美容程序使用的仪器或器具(例如微针工具、激光、彩光、紫外光等高能量仪器),以及进行程序的场所及设施等方面若欠缺适当规范,有机会对接受程序的消费者之健康和安全构成一定的潜在风险。因此,有需要继续研究相关规管的可行性和方法。

未来路向

8.     消委会对美容程序中使用的仪器及器具应否列作医疗仪器予以规管持开放态度。消委会期望政府加快检视规管医疗仪器的步伐,如个别美容程序所涉及的仪器及器具被认定属于医疗仪器,便应按仪器及器具本身及其使用或操作等各方面评定其风险程度,继而按风险评级为个别程序、仪器及器具订明由适当的特定人员负责操作或进行。

9.     消委会建议,为提升美容业界所提供服务的水平及安全性,政府宜透过资历架构系统为从业员提供相关的培训以提升技能,及订出对不同美容程序的认证要求和监管,确保施行程序人士曾受适当的相关训练及有足够技术和经验去安全地做好程序,除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外,亦可促进业界的健康发展。

10.     此外,由于市场和科技不断转变,消委会认为有需要成立风险评估机制,就日新月异的美容程序、所用的物料、仪器及器具等进行持续性的风险评估,及在需要时予以适当的监管。

建议落实执行处理消费者意见及投诉的机制

11.     本会在2006年与美容业界制订了《美容业营商实务守则》,《守则》希望透过美容业的经营者自我规管,提高行业服务质素和加强消费者信心,并建议美容业设立机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12.     另一方面,香港化粧品同业协会的「良好美容服务计划」提出须特别关注风险预告,呼吁业界若疗程可能有风险发生,应先通知客户有关风险。而旨在提高美容中心的服务水平及加强客户信心的「优质美容服务承诺计划」,亦建议参与的业界积极回应顾客的投诉,对过失尽力改善及作出补救。

13.     尽管上述《守则》和计划已推出多年,但业界对这些自愿性计划的遵从情况不明;消费者若能清楚知悉不满意服务时有何投诉机制、追索渠道、处分机制等,对考虑购买和接受服务时能增添信心。消委会建议业界积极推行处理消费者投诉的机制,并订明对违反《守则》或服务承诺的美容中心的罚则,以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结语

14.     消委会希望政府早日落实执行区分医疗程序和美容服务工作小组的建议,使消费者的安全和健康得到保障。

15.     消委会认为,无论美容程序由医生抑或是美容业从业员负责,负责人都有责任在进行程序前向有意接受程序的消费者作出全面披露,包括程序的步骤、涉及的风险、对身体的短期及长远影响、程序后可能出现的后遗症、程序会由什么人施行、施行人士的资历、有否其他人士或程序可供选择,让消费者了解风险后才决定是否进行有关的程序。消委会支持加强教育公众有关接受不同美容程序可能涉及的风险,并由有关当局定时发放有关美容事故的讯息,让消费者保持警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