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售卖伪冒药物案件的店东被判社会服务令
香港海关向本会提供4宗分别于2019年5月至6月审理完结的售卖伪冒药物案件资料,涉案的店舖都位于九龙和新界。
消费者可向海关举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出售或供应附有伪造商标或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及监禁5年。
市民如对药物的真伪有所怀疑,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向供应商或商标持有人作出查询。若发现有售卖伪冒药物的情况,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涉及售卖伪冒药物的店铺 (2019年5月至6月审理完结的案件)▲
涉案店舖名称及地址 ◇ | 涉案伪冒药物名称 | 有关控罪*(干犯人) | 有关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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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 Kowloon | ||||
1 |
统一大药行 深水埗北河街177号地下C舖 |
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 ● 「威而钢」、「VIAGRA」 |
a:店东 | 160小时社会服务令 |
2 |
卓峰中西大药坊 / 尊宏有限公司 旺角豉油街20号总统商业大厦地下4号舖 |
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 ● 「大佛水」 |
a, b:经营该店舖的公司 | 罚款$5,000 |
3 |
大金龙参茸药材海味公司 深水埗北河街58号地下 |
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 ● 「栈桥牌」、「ZHAN QIAO PAI」、「东阿阿胶」、「DONG E E JIAO」、「同仁堂」、「TONG REN TANG」 |
a, b:售货员, 店东 |
售货员:100小时社会服务令 店东:80小时社会服务令 |
新界 New Territories | ||||
4 |
芯芯美妆 / 芯芯美妆有限公司 上水巡抚街13号舖 |
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 ● 「大佛水」 |
a, b:董事, 经营该店舖的公司 | 董事:罚款$11,000 公司:罚款$12,000 |
註 ◇ 涉案店舖名称及地址记录自公司註册处的商业登记证,店舖招牌所显示的名称可能有异。 ▲审理完结是指审理相关案件的所有法律程序包括审讯和上诉经已完成。 控罪*: a: 违反香港法例第362章《商品说明条例》第9(2)条 「出售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 b. 违反香港法例第362章《商品说明条例》第9(2)条「为售卖或任何商业或製造用途而管有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