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售卖伪冒药物案件的人士被判罚款
香港海关向本会提供3宗分别于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审理完结的售卖伪冒药物案件资料,涉案的店舖都位于九龙。
消费者可向海关举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出售或供应附有伪造商标或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及监禁5年。
市民如对药物的真伪有所怀疑,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向供应商或商标持有人作出查询。若发现有售卖伪冒药物的情况,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涉及售卖伪冒药物的店铺 (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审理完结的案件)▲
涉案店舖名称及地址 ◇ | 涉案伪冒药物名称 | 有关控罪(干犯人) | 有关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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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 Kowloon | ||||
1 |
建乐大药房 土瓜湾道78-80号安定大厦地下5号舖 |
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 ● 「」 |
a : 售货员、2名董事、公司 | 售货员: 罚款$15,000 董事A: 180小时社会服务令 董事B: 以$2,000签保守行为24个月 公司: 罚款$15,000 |
2 |
九龙大药店 佐敦弥敦道225号明珠广场地下店舖D |
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 ● 「威而钢」、「VIAGRA」 |
a : 2名售货员 | 2名售货员: 各罚款$20,000及监禁1个月缓刑1年 |
3 |
联泰大药房 旺角亚皆老街40-46号地下D1号舖 |
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 ● 「公牛牌」、「BULL HEAD BRAND」、「南联骨节灵」 |
a, b: 董事、公司 | 董事: 罚款$12,000及及监禁3星期缓刑2年 公司: 罚款$22,000 |
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