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售卖伪冒药物案件的店铺售货员被判社会服务令
2017年2月15日 年月日
《选择》月刊
484
期 香港海关向本会提供2宗于今年11月审理完结的售卖伪冒药物案件资料,涉案的店铺位于九龙。
消费者可向海关举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出售或供应附有伪造商标或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及监禁5年。
市民如对药物的真伪有所怀疑,应立即停止服用,并向供应商或商标持有人作出查询。若发现有售卖伪冒药物的情况,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涉及售卖伪冒药物的店铺 (2016年11月审理完结的案件)▲
涉案店铺名称及地址 | 涉案伪冒药物名称 | 有关控罪(干犯人) | 有关刑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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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 Kowloon | ||||||||||
1 |
荣丰行(香港)药业 红磡庇利街23号碧丽花园9号地铺 |
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 ●「风湿灵」「Trankal Capsules」 |
a (一名店铺负责人) |
罚款$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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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裕锋免税大药坊 尖沙咀加连威老道41A号兴明楼地下B2号铺 |
应用伪造商标的货品: ● 「威而钢」「Viagra」 |
b, c (一名售货员) |
社会服务令120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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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香港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