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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外傭中介服務 換來一肚氣?

  • 2016.04.14

個案一:外傭上班遙遙無期

這位太太去年9月透過A公司聘請一名外傭,費用$6,800。
職員表示外傭可於11月中上班,但等到11尾仍未知何時到埗。
A公司期間只是收到短訊回覆,最後更回覆外傭未能上班。事主要求退回所有費用,但該公司只願意退回$3,000,事主於是向消委會投訴及要求退款。

經消委會調停後,A公司同意安排全數退款或以半價優惠協助另聘女傭,事主最終選擇全數退款。

個案二:外傭「不對辨」與履歷不符 

位投訴人想聘請一名懂廣東話的外傭照顧年長的父母,B公司向她提供一個錄影片段,看到外傭用廣東話介紹自己。另外,她的履歷表註明廣東話良好,通過印尼培訓公司600小時的培訓及考核,烹飪經驗亦屬中等,投訴人便答應選用該外傭並支付$8,900。

兩個月後該外傭正式上班,投訴人發現她原來連入廚技巧也不太懂,亦無心工作,同時更無法用廣東話溝通,於是向B公司投訴。但B公司表示如果要更換女傭,需要支付約6千元手續費,事主於是要求本會協助解決此糾紛。

個案三:上班一個月便要求離職 

事主打算聘請外傭以照顧自己的嬰孩。她聽說從未來港工作的女傭較「聽話」,於是找了外傭顧問C公司,支付中介服務費$6,380,為他們挑選一名懂得照顧BB,又表明未在其他國家工作過的外傭。 

但事主發現原來該名女傭不但不懂照顧嬰兒的技巧,更在1個月後表示不開心以及要求離職。事主以為女傭首次來港不習慣新環境,後來個外傭才告知她曾來港工作,並在2012年取得身分證。該外傭最後在2月底離職,事主其後向消委會投訴。

事主指該名女傭並非初次來港工作,不符合協議內容。但C公司職員卻向事主表示,沒有責任確保女傭的資料是否正確。他又建議協以半價收費,協助事主僱用另一個女傭。事主就堅持要C公司退回所有服務費。然而C公司解就釋該,外傭是自行辭職,與該公司服務無關,拒絕退款,消委會就建議事主透過民事途徑追討。

消費者選擇外傭介紹所須注意:
1.    光顧持牌外傭介紹所
2.    留意合約條款及費用,包括外傭未能上任的安排或退款的可能性
3.    把握親自面見或視像會面機會,直接評估對方的工作能力。

資料來源:474期《選擇》月刊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