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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使用空氣清新劑!

小心使用空氣清新劑!

噴一噴空氣清新劑,芳馡撲鼻,沁人心脾。但原來,香氣背後,暗藏危機。過量使用空氣清新劑,可能影響人的健康,甚至造成環境污染!但究竟為什麼呢?

文章內容

空氣清新劑的基本成分包括香水、化學混合物如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VOCs )。如屬噴霧裝還會加入噴霧劑(propellant),推動空氣清新劑以噴霧排出。這些噴霧劑多為液化石油氣(LPG),包括丙烷(propane)及丁烷(butane)等高度易燃的物質,使用時要格外小心。

根據環保署的資料,VOCs是包含各種可於室溫下揮發的有機化合物,長期接觸高濃度的VOCs,可構成各種短期或長期的不良影響。

當VOCs在空氣中濃度達一定程度,便會刺激眼睛、鼻子及咽喉,亦可能導致頭痛、暈眩、視覺問題等。部分VOCs更有導致吸入者「上癮」的可能,甚至抑制中樞神經系統,產生沮喪的幻覺。

所以環保署建議市民應保持室內空氣流通及考慮其他改善室內空氣素質的方法。如確實需要使用空氣清新劑,應參閱生產商的指示。

部分空氣清新劑設有補充裝或替換裝,可以減少廢棄物的產生。不過仍有不少屬用後即棄型。殘餘的空氣清新劑還可能會從破損的容器中漏出污染環境。

部分產品過度包裝(over-packaging),例如在透明膠盒中再加咭紙盒以固定產品,並不環保。用完的空氣清新劑容器,例如膠盒和金屬罐不能於環境中自動分解,最終只有棄置於垃圾堆填區,增加環境的負擔。

此外,空氣清新劑中的VOCs,與氮氧化物在陽光下會進行光化作用而產生臭氧,形成光化煙霧,污染大氣環境。

應保持良好通風的環境,使用噴霧型產品前須留意關掉附近的電器及煮食爐,以免火花或火種與噴霧劑易燃成分接觸,造成危險。避免長期使用同一種空氣清新劑,用後感到不適如剌眼,應立即停用並請教醫生。孕婦、小孩及患有呼吸系統毛病人士應避免使大量用空氣清新劑。

 

資料來源:312期《選擇》月刊(200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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