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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店職員劏客判囚半年 消委會促業界自律

  • 2017.01.11

一個藥店職員涉嫌以斤變錢的方式,強迫內地遊客支付超過10萬元購買南美藥材瑪卡,被控「將虛假商品說明應用於貨品」,在東區法院被判監六個月,這是2013年商品說明條例修訂以來,藥店方面最重的刑罰。

消費者委員歡迎法院裁決,強調這些影響香港作為購物天堂美譽的不良銷售行為,應該予以嚴懲,希望是次裁決為業界敲響警鐘,商戶亦應嚴守法紀及自我監察,改善業界操守,同時期望當局繼續加強執法,杜絕相關的不良營商行為,保障消費者權益。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提防業界害群之馬的不良銷售手法,以免誤墮消費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