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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及使用提示 - 嚴選消防用品 - 《選擇》月刊第459期

  • 201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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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消防用品如煙霧警報器、滅火筒及滅火氈、防煙頭罩及面罩,無疑在防火及消防保障方面具備一定作用。
  
不過,這些消防用品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阻礙或延誤火警逃生。換言之,切勿因操作這些消防用品,而延誤安全和迅速逃生。

消費者委員會研究了市面上銷售的家居消防用品,為消費者提供選購提示,並予以警惕。

根據消防處的統計數字,去年(截至10月)在屋及住宅大廈發生的火警共有15人喪生,是過去5年最高。

在2010至2013年期間,每年在住宅樓宇發生的火警逾2,600宗,成因以與煮食爐火居多,其次是因為不小心處理或棄置煙頭、火柴等,以及跟電力故障有關。

住宅大廈通常在公共地方設有消防裝置,除非將廚房改建為開放式而影響耐火結構,否則住戶毋須在住宅單位內加裝消防設備。

不過,為加強防火及消防保障,消費者可自願購買消防安全用品於家中備用。

本會的研究針對4種家用消防用品。考慮在家中添置消防用品的消費者,應留意相關的法定安全規定(如適用),及定期保養的重要性,以確保發生意外時裝備可正常操作。

煙霧警報器有助住戶及早警覺火警發生,對於睡夢中的住戶尤其重要。

市面上主要有2種煙霧警報器,分別是光電式和離子式。前者在偵測因慢燃悶燒(例如由煙頭薰燒梳化或電器過熱而引起的火災)而產生大量煙霧的火種的反應較快,而後者偵測發出火燄的火種(例如燃燒易燃液體、紙張等)會較快。

用戶可考慮一併安裝光電式及離子式煙霧警報器,以達致較全面的保障。以下是一些煙霧警報器的保養貼士:每月按下警報器上的測試按鈕一次,確保操作正常;每半年最少清潔警報器一次並適時更換電池。

至於手提滅火筒和滅火氈,所有在本港供應或銷售的型號必須經消防處認可。已獲認可的型號資料可瀏覽消防處網頁。

非因按法例需要而添置的手提滅火筒及滅火氈,建議由第三級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最少每年檢查一次,而手提滅火筒須每五年交由第三級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進行水壓試驗一次。

一般而言,乾粉滅火筒較適合家居使用,適用於大多數家居火警類別,例如燃燒中的木、布、紙、易燃液體及電器。

消費者購買相關產品後應閱讀使用說明,確保操作正確和用於適當的火警類別。在保養方面,每月最少檢視滅火筒一次,確保沒有出現金屬銹蝕或損壞,並確保安全針沒有被意外拔出和氣壓表指針位處正常位置。

此外,滅火氈尤其適合撲滅因易燃液體例如煮食爐火引起的小火。一般而言,家用滅火氈不能重複使用。在保養方面,用戶應最少每年將滅火氈攤開檢查一次。

消費者亦必須小心選擇及使用市面售賣的防煙頭罩及面罩。

儘管部分防煙頭罩及面罩聲稱可過濾火災逃生時遇上的有毒氣體,提供保障,但消費者必須留意,這類裝備的目的是提供暫時性保護,使用者應盡快逃生,不要因找尋或佩戴面罩、頭罩而延誤逃生。市民在購買或使用這類產品前,應瞭解清楚安全的使用方法及用途限制。

消費者必須切記,在火警逃生時,在安全的情況下要帶備:1) 手機,以用作求救;2) 毛巾,可掩蓋口鼻,減少吸入濃煙;3) 門匙,在必要時用以返回單位暫避。


註:有關自願添置的手提滅火筒及滅火氈的年檢等事宜,可參閱《選擇》網上版 付費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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