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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營骨灰龕場問題多,留意合約詳情 慎防違規促銷龕位

  • 2017.10.16
骨灰龕位近年供不應求,不但私營龕位價格不斷飈升,動輒數萬至數十萬元,還湧現大量涉嫌違規的骨灰龕安置所。根據今年6月正式生效的《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私營骨灰龕必須停止出售及新出租骨灰龕位,直至取得政府發出的牌照。在此過渡期,骨灰上位的服務亦可能受到影響。消費者委員會亦接獲購買了私營龕位但未能安放骨灰的投訴,此外有個案顯示証明龕位買賣的文件粗疏,合約訂立過程草卒,單憑一些簡單的手寫記錄,消費者難以維護自身權益。
 
雖然《條例》已生效,但發牌委員會將於2017年12月30日才開始接受牌照申請,在此期間,消費者不可輕信有關在寬限期內發售或代購龕位的聲稱。即使現階段有需要安置先人骨灰,亦應保持耐性,不要急於一時貿然購買違規促銷的私營骨灰龕位,以免日後因有關骨灰安置所申領牌照失敗而招致金錢損失。為加強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條例》亦規定營辦商須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出售龕位協議,並符合《條例》規定的要求,否則消費者有權取消協議,並要求退款。
 
消委會促請骨灰龕營辦商與消費者保持溝通,適時通告牌照審批的消息,釋除消費者的疑慮。假若龕場因未符合法例而不獲發牌,亦理應作出適當的處理,與消費者商討退款或賠償等處理方案。
 
個案一:購買了私營龕位但未能安放骨灰
 
投訴人於2009年於以全額HK$45,800,為家中長輩預先購入某禪寺的一個骨灰龕位,後來該禪寺發出聲明,指自己並非政府認可的骨灰龕場所,禪寺更聲稱沒有委託第三方出售骨灰龕位,為免違規事情繼續發生,並且停止對外開放直至另行通知。投訴人向禪寺查詢後,職員稱已不提供上位服務,請投訴人聯絡X公司, 但X公司沒有任何具體跟進行動,投訴人遂向消委會求助,要求全數退款。
 
消委會接獲個案後與禪寺及X公司聯絡,但是兩者均沒有確切回覆能夠提供上位服務的日期,及如何處理投訴人已購入的龕位。消委會向投訴人提供消費者訴訟基金的資料,以循民事途徑追討。
 
個案二:合約單據粗疏  缺乏核對個人資料程序
 
投訴人的母親於20年前在B寺觀以HK$8,600購買了一個骨灰龕位備用。本年初投訴人的母親去世後,他帶同單據前往寺觀辦理母親骨灰安放事宜,唯寺觀職員以單據上名字與其母親身份證上的不同為理由,拒絕讓他領取骨灰位。投訴人咨詢律師意見後,帶同母親身份證前往民政事務處宣誓,以證明單據上的名字代表其母親,但寺觀仍然不肯接受,投訴人於是向消委會尋求協助。
 
經消委會介入調停後,寺觀仍拒絕說明投訴人該如何証實母親身份,亦不回應投訴人該如何做才可領回骨灰位,消委會最終建議投訴人考慮諮詢法律意見。
 
買賣龕位屬私人合約事宜,消費者應仔細閱讀及了解買賣協議中訂明的所有條款,確定是否符合條例所訂的要求,以保障其自身權益。有需要時,應諮詢法律意見,以免招致損失。
 
現階段有需要安置先人骨灰
  • 根據《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只有領有牌照的私營骨灰安置方可出售或出租龕位。無論在表一或表二的私營龕場,將來能否獲發牌照都屬未知數,消費者切勿相信寬限期內保證獲取牌照的聲稱;
  • 如有即時需要,消費者可考慮使用食物環境衞生署轄下的紀念花園或海上免費撒灰服務。
 
已購入私營龕位
  • 如消費者在《條例》生效前已購入龕位或正在供款,應向營辦商詳細查詢其申請牌照的計劃,查核該骨灰龕是否符合所有相關法定規定。為保障自身利益,亦應要求私營骨灰龕經營者說明如何保證消費者權益,例如日後若骨灰龕未能申請牌照、倒閉或遭取締,營辦商將如何處理先人的骨灰,及有關退款及賠償的安排。
 
日後有需要購入私營龕位
  • 對於要購買龕位的消費者而言,骨灰龕場之牌照是考慮的首要條件,消費者應直接向骨灰安置所事務辦事處核實龕場的資料;
  • 消費者應釐清私營龕場所徵收的各項費用的細節,包括費用的性質及服務內容等;亦應仔細閱讀協議條款,包括龕位的可使用年限、擁有權及退款機制等;
  • 對於透過中介進行的私營龕位銷售,消費者更應了解該公司與龕場的關係,以免發生問題時,求助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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