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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頻分體冷氣機同屬1級能源效益 電費可差兩成 改善保養計劃支持環保

  • 2017.05.15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市面上14款變頻式分體冷暖空調機,發現儘管全部樣本都達1級能源效益,但其耗電量相差最高可達20%,所需電費相差更可達24%。現時市面上有很多能源效益級數不同的變頻式冷氣機供消費者選擇,為進一步推廣可持續消費,消委會建議長遠可考慮進一步提升能源標籤評級標準,促進業界設計和引入更高能源效益的產品。消委會亦鼓勵代理商為產品提供更長的保養期、較便宜的續保及維修費,以延長冷氣機的壽命。

消委會測試的樣本全屬俗稱「兩匹」的分體機,售價介乎$6,180至$15,300,價錢相差超過1倍。當中4款售價已包括基本安裝費,6款基本安裝費由$1,050至2,450不等,其餘4款則視乎店舖而定;雖然變頻式冷氣機的價錢一般較定頻式高,但在一般情況下使用兩、三年,其節省的電費已足以彌補差價。

雖然各樣本均具有製冷和供暖的功能,但考慮到本港家庭使用冷暖空調機的大部份時間均用作製冷,故此測試主要比較各樣本的製冷表現,其餘測試項目包括能源效益、寧靜程度及送風量等,測試評分以5分最高,8款總評獲4分或4.5分,其餘型號得3.5分。

是次測試採用較先進的「製冷季節性表現系數」(Cooling Seasonal Performance Factor, CSPF)來評定各樣本的製冷能源效率,方法是估算冷氣機全年從室內排走的總熱量與其在同期間總耗電量的比率,數值愈高,代表製冷能源效率愈高、愈慳電;各樣本的CSPF數值介乎4.61至5.77。按現行的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評級標準,分體機的CSPF數值在4.5或以上,均達1級效益。

各樣本耗電量相差大,每年製冷所需的電費亦有高低。假設每年使用冷氣機180天,每天12小時,以每度電$1.2計算,每年製冷所需電費由$946至$1,249不等,相差可達24%。

在製冷量表現,數值愈高表示製冷速度愈快。樣本的壓縮機以最高轉速運行操作狀態下進行測試,量得的製冷量由4.91至5.38千瓦不等,大部分樣本量得的製冷量與其聲稱數值大致吻合。3款樣本比其聲稱值高出1.5%或以上;2款則比其聲稱低約2.8%及3.6%,儘管差別在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及國際慣常做法容許的10%公差範圍內,但消委會相信消費者普遍期望產品的實際製冷量不會較其聲稱數值低。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選擇製冷量(「匹數」)與使用空間大小匹配的變頻式冷氣機會更省電,因為機件只會在開機初時,轉速運行達到「最大負荷」,待室內溫度達到預設溫度後,便可長時間以較低轉速運作。

抽濕方面,各樣本的表現參差,大部分樣本得3分或以下的評分,只有1款獲4分。一般而言,冷氣機的耗電量較抽濕機高,如消費者只要求抽濕效果而沒有需要調節室內溫度,使用抽濕機會較合乎經濟效益。

是次報告亦調查各測試型號的售後服務。10款享有全機1年保用,其餘4款則有較長的2年保用期,續保年費由$600至$1,500。在保用期內,所有型號都為市區用戶提供免費上門基本檢查服務,10款會因用戶位處偏遠地區而要收取$70至$450不等的上門檢查費。大部分型號在保用期內豁免收取維修人工費。

消委會促請代理商盡量為產品提供較長的保用期、較便宜的續保年費及維修等,以鼓勵消費者盡量維修仍可繼續使用的產品,藉此延長產品壽命,減少棄置,推動可持續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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