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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款煮食爐廢氣中一氧化碳濃度超標 大部分樣本「火力」較聲稱低

  • 2017.03.15

消費者委員會測試18款煤氣和石油氣煮食爐,發現3款樣本在操作時產生的廢氣中,一氧化碳濃度超出機電工程署制定的「住宅式氣體用具基本安全評估」(「基本安全評估」)規定的上限。另外,除1款煤氣爐樣本外,其餘全部樣本量得的最高熱輸入量都比其聲稱低,有機會令消費者錯誤評估爐具的最高「火力」。

消委會測試的18款雙頭氣體煮食爐,使用煤氣和石油氣的各佔一半,分別各有6款嵌入式及3款座枱式型號。煤氣煮食爐樣本售價介乎$1,480至$6,580,而石油氣煮食爐樣本的售價則介乎$1,630至$4,280。雖然部分型號的售價已包括基本安裝,但消費者須留意,基本安裝費包括的工程項目,會因不同牌子及零售商而有所不同,消費者購買前應先向零售商查詢各項細節。

是次測試項目包括安全程度、爐頭的熱輸入量、加熱效率及使用方便程度。安全程度測試涵蓋「基本安全評估」規格下的所有測試項目,包括燃燒表現測試、氣體管路檢漏、爐具表面溫度、火燄穩定性、熄火保險裝置的操作等。結果顯示3款樣本未能通過燃燒表現測試,其餘15款樣本則通過全部測試項目。

「基本安全評估」規定各爐頭在燃燒表現測試下,計算出的廢氣中一氧化碳濃度不可高於0.14%,但有2款煤氣嵌入式和1款煤氣座枱式樣本按測試結果計算出的數值超出規定的上限約1.4至1.6倍不等。計算出的結果並不等同使用有關煮食爐時,廚房內空氣中的廢氣濃度。有關測試結果已交機電工程署跟進,該署表示已即時聯絡供應商,並指出有關產品在正常使用情況下沒有安全問題。消費者在使用氣體煮食爐時,必須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以減低一氧化碳積聚的機會。

此外,部分消費者會認為以氣體煮食爐烹煮食物會較有「鑊氣」,並會選擇能提供足夠「火力」的型號。消費者一般會參考煮食爐聲稱的熱輸入量來衡量是否夠「火力」,但是次測試結果顯示,只有1款煤氣座枱式煮食爐樣本,其左右兩邊的爐頭量得的最高熱輸入量都較其聲稱數值稍高(分別高1.1%及0.1%);其餘17款樣本,最少有一邊爐頭量得的最高熱輸入量較其聲稱低,相差0.1%至9.7%不等。有3款石油氣爐樣本其中一邊爐頭量得的數值比聲稱數值低8.5%至9.7%;雖然相關樣本量得與聲稱數值的差距並未超出「基本安全評估」規定的差距上限(10%),本會亦已將結果通知機電工程署。

另外,測試發現部分樣本量得的左右爐頭之間的「火力」數值差距較大。其中1款石油氣座枱式煮食爐,左右兩邊爐頭的「火力」相差4.9%;另外,1款煤氣座枱式煮食爐,左右兩邊爐頭的「火力」相差4.1%。

除了考慮安全和「用氣量」外,不少消費者購買煮食爐時,會揀選能源效益較佳的產品,既環保又可減少能源開支。是次測試發現,加熱效率最高的煤氣樣本爐頭比最低的節省約22%能源消耗;至於石油氣樣本,加熱效率最高的爐頭比最低的節省約18%能源消耗。

現時氣體煮食爐屬於機電工程署自願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的涵蓋範圍,是次測試的18款樣本中,只有12款有參加該計劃。消委會建議機電署研究將氣體煮食爐納入強制性計劃,並以「級別式」標籤取代「確認式」標籤,以進一步幫助消費者選擇高能源效益的產品。

消費者選購氣體煮食爐時,應確保產品附有「GU」標誌。購買了新爐具後,應先詳閱使用說明書,並須注意下列各點:

  • 不應在煮食爐與器皿之間附加非原廠爐具生產商供應的裝置,例如聲稱可節省能源的產品,以免引致爐火不正常燃燒而發生意外;
  • 避免在煮食爐附近放置易燃物品,例如報紙、殺蟲劑、噴霧罐及打火機等;
  • 若打火後未能成功燃點,切勿急於再次打火,避免燃氣積聚而發生搶火甚至爆炸;
  • 勤加清潔爐頭及爐架,以保持爐頭氣孔暢通。如煮食時有食物溢流,應盡快清理爐頭;
  • 所有氣體用具的安裝、更換和維修,都必須由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僱用的註冊氣體裝置技工進行;並最少每18個月聯絡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進行安全檢查;
  • 若發現氣體爐具操作有異,應立即停用並通知有關代理商或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檢查或維修;
  • 如察覺有氣體洩漏的跡象,應在確定本身安全的情況下,立即關閉供氣總掣,及通知有關的氣體供應公司到來處理;
  • 定期檢查氣體接駁軟喉有否損壞、過期以及喉管接駁位有否鬆脫,若發現有任何毛病,應立即安排註冊氣體工程承辦商更換或修理;
  • 使用氣體用具時,必須保持廚房空氣流通,如將廚房窗戶打開、使用抽油煙機或抽氣扇等,但應小心避免火燄直接受風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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