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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身中心銷售手法詬病未除 消費者慎防誤墮預繳陷阱

  • 2016.10.17

消費者委員會年初公開譴責一間連鎖健身中心,以不良銷售手法推銷健身會籍及服務。其後該健身中心因經營問題全線結業,逾十萬會員受影響,所涉消費額之高昂再度引起社會關注健身中心的銷售手法以及預繳式消費的問題。然而事隔半年,消委會最新的調查發現,部分健身中心的推銷手法仍然值得關注,加上部分服務計劃涉及長合約期、使用條款在推銷期間未必詳細交代、部分甚至不一定可暫停會籍或提早終止合約,消費權益未能得到足夠保障,情況令人擔憂。

消委會8月派員以顧客身分到市面十多間健身中心,向職員查詢不同會籍/計劃的內容、所需費用和合約條款。部分中心避重就輕,輕描淡寫交代,部分則拒絕提供服務或合約條款供閱覽。11間消委會發信查詢的健身中心中,只有1間回應查詢,反映業界的資訊透明度嚴重不足。

調查發現健身會籍的年期普遍較長,最長達60個月,而且收費可達數萬元,部分更須一次過預繳全部費用。以24個月任用健身中心設施的計劃為例,全期收費,包括入會費、行政費及其他雜費,由$7,380至$43,012。部分健身中心表明,如簽約後要求取消合約,即使未開始使用健身中心的服務亦不設退款。

至於提早取消會籍的安排,有健身中心明確表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會員在合約期內退會,亦不會退回未用期數的月費或服務費。即使有一間中心聲稱可提早退會,亦須消費者最少履行一半合約期,並須繳付手續費。

也有部分健身中心容許消費者因特定情況,如懷孕或受傷,申請暫停會籍。但對申請資格有嚴格規定,必須提供醫生證明文件。部分健身中心在暫停會籍期間仍需收取會員每月$150至$300或平均月費的20%作手續費。

在調查中,部分健身中心聲稱設有5天或7天冷靜期或退款保證,但部分規定有關安排須在服務未開始前才有效;或只適用於首次登記的會員;或如在冷靜期內取消合約,須扣除入會費及行政費才將餘額退回給顧客。

在銷售手法方面,調查發現,部分銷售人員慣常會藉著分析身體數據,向消費者提供「專業意見」,從而推銷不同計劃,銷售過程中又一再標榜「即日參加」的優惠和豁免,務求令消費者在短時間內下決定;部份甚至會透過不同職員,包括中心職員、健身教練、經理等以「車輪式」遊說消費者簽署合約。有個別健身中心職員更以強硬的語氣要求留下繼續傾談,令顧客感到有壓力,做法並不妥當。

消委會提醒健身中心,此等銷售手法有機會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當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業界應檢視銷售人員的操守,嚴格規管前線員工的銷售手法和服務質素,讓消費者得到公平和合理的待遇。消委會將繼續監察各健身中心的經營手法,並與執法機關緊密聯繫。 

消委會認為健身行業有必要檢討和積極處理業界的問題。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本會促請業界主動訂立公平合理和具透明度的合約冷靜期。此外,消費者在參加健身中心時,應謹記以下提示:

  • 健身會籍的年期普遍較長,但也有健身中心提供1個月的計劃,毋須顧客簽約;
  • 在作預繳式消費前,必須認清個人承受風險的能力,小心衡量自身財務狀況、經濟能力及實際使用服務的機會,更重要是避免一次過作出大額預繳或簽署較長年期合約;
  • 不要輕信健身中心職員的口頭承諾,先要求健身中心提供合約,並細心閱讀條款及細則,確保充份瞭解合約詳情細節後才簽約及付款;
  • 如健身中心有提供合約冷靜期,應先查問其條件限制,切勿因職員或健身教練游說便即時開始使用所購買之服務,否則合約冷靜期可能會變為無效;
  • 消費者須留意部分健身中心規定,顧客須在合約期完結前1至2個月提出終止會籍申請及辦妥手續,否則會籍會延續下去;
  • 小心選擇支付費用方式。假如商戶倒閉,不同的支付方式會影響消費者向發卡機構申請退款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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