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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壽險回報非「保證」 外幣保單涉匯率風險

  • 2016.06.15

市面的保險產品眾多,其中儲蓄壽險備受不少消費者歡迎。消費者委員會提醒投保人,儲蓄壽險並非單純儲蓄產品,部分以分紅形式發放回報的計劃,所謂的總回報金額,會包含「非保證」部分,計劃完成時取回的款項,往往未及預期;而市面不少儲蓄壽險都以外幣作保單貨幣,消費者切忌因回報率較港幣高,而忽視匯率升跌等風險。

儲蓄壽險的特色是包含了儲蓄成分,不少消費者會將此產品當作長期儲蓄計劃。儲蓄壽險跟定期存款有所不同,前者屬保險計劃,部分供款會用作支付保費,投保人需於一定年期之後,才可取回等同或高於所供保費的款項。例如一個5年繳付,保障期為10年的計劃,若投保人在第4個保單年度退保,可取回的保證現金價值只約佔總已繳保費的八分一。

消委會向19間保險公司查詢並獲7間保險公司提供了合共14個儲蓄壽險計劃的資料,以瞭解儲蓄壽險的市況。各個計劃無論在付款年期、保證回本期、壽險保障年期、保額及最低保費等,都有極大差異,消費者在決定投保前須先比較清楚,尋找適合自己的計劃。

消費者要留意,不少儲蓄壽險在宣傳單張或銷售人員提供的計劃書上,列出的回報金額未必代表「保證回報」,尤其有提供分紅的計劃,一般分紅是以保險公司的利潤及投資回報計算,最終派發的分紅,未必跟宣傳或計劃書列載的回報率相同。事實上派發紅利的多寡全權由保險公司決定,其利率並非保證。在保單發出後,保險公司仍會不時更改利率。

儲蓄壽險計劃付款年期的長短,一般可分為3年、5年、10年以至20年不等,而保證回本期即保證現金價值高於已繳保費的年期,則按付款年期而有所不同。以其中一個提供6年、10年、15年及20年付款年期的計劃為例,其保證回本期分別為15年、17年、21年及24年。

從上述例子可見,部分計劃的保證回本期較長,消費者在決定購買儲蓄壽險前,應先衡量負擔能力及需要,及該筆保費會否於回本期前有其他用途才作投保決定;因如提早終止計劃,取回的款項更會遠較已供金額少。

由於儲蓄壽險一般的保額及保障年期較短,對投保人的健康評核亦較寬鬆,有13個計劃都列明投保人毋須驗身,不過當中8個要求保費或投保額須符合某些條件才可豁免。

另外,是次檢視的14個計劃中,除1個只以港幣作保單貨幣外,其餘的13個計劃分別可用人民幣或美金作保單貨幣。消費者須留意,以外幣作為保單貨幣,或可享較高的回報率,但當中牽涉兌匯率升跌的風險。

就像人民幣匯率自2005年開始上升,至2014年1月達到1.27港元兌1元人民幣的高位,但早前則回落至1.19港元兌1元人民幣,兩年間跌幅達6%。如投保人在保單到期取回所有款項時,該貨幣在當時大幅貶值,可能影響最終所得的回報。

另外,部分貨幣例如人民幣,現時仍未能自由兌換,保單持有人或需更多時間用作兌換貨幣以作供款,保險公司亦同樣需要足夠時間兌換以作賠償或支付利益。

消費者選擇儲蓄壽險前應參考以下建議:

  • 設定投保目的,例如進修、結婚、退休等,以決定供款年期及保額;
  • 先評估負擔能力及長遠財政狀況,如短期內或需動用大量金錢,便應三思才投保,以免提早退保引致的損失;
  • 人壽保險設有冷靜期,是由保險公司將保單或領取保單通知書,交付保單持有人或其代表後的21天為止(以較先者為準)。消費者應善用冷靜期細閱保單內容和條款,如在投保後發現計劃未必適合自己,應盡早在冷靜期完結前向保險公司退保;
  • 投保人應定期檢視保單的狀況,例如回報進度是否切合預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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