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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飲品糖分大檢閱 3成屬高糖分

  • 2015.11.16

中式飲品糖分大檢閱  3成屬高糖分

要身體健康,除了要留意一日三餐食物中的營養成分外,選擇飲品同樣要加倍小心。消費者委員會與食物安全中心合作,測試及檢視市面過百款中式飲品,發現約3成的樣本屬高糖分飲品。各類飲品的糖含量差距非常大,個別同種類飲品樣本之間的糖含量亦有很大差異。以糖含量最高的山楂飲品樣本為例,飲1杯已接近全日攝取量的上限,消費者在飲用前應留意飲品的糖含量及飲用分量。

是次研究的141款中式飲品包括豆漿、含菊花成分飲品、含果實或果仁成分飲品、含蜜糖或糖漿類飲品。其中測試101款來自中式食肆、火鍋店及茶餐廳等非預先包裝飲品的糖含量;另外檢視40款屬預先包裝飲品的營養標籤。

按照本港衞生署發出的《學生小食營養指引》,每100毫升的飲品,如糖含量超過7.5克就屬於高糖分飲品;而根據現行的營養標籤規例,每100毫升的飲品,含不超過5克糖可稱為「低糖」,含不超過0.5克糖可稱為「無糖」。

測試結果發現,101款非預先包裝飲品的樣本,糖含量差異頗大,由每100毫升含0.027克至19克不等。當中有29款飲品的糖含量高於7.5克/100毫升,屬高糖分飲品,其中普遍被認為相對較健康的柑桔/柚子蜜,10款樣本中,有9款都屬高糖分,剩餘的1款每100克亦含糖7.4克,與高糖分含量只差0.2克。

本身含酸味的酸梅湯及山楂飲品,含糖量原來也十分驚人,5款山楂飲品樣本中,有4款屬高糖分,當中1款糖含量更達19克/100毫升,屬是次調查之冠。假設樣本所含的糖全屬游離糖,以飲用1杯250毫升該樣本計算,攝取的糖分達47.5克,接近世界衞生組織建議,每日攝入2,000卡能量的成人的游離糖攝取量應低於50克的上限,只要多飲數口,仍未計算從其他食物中攝取的游離糖,已即時超出建議上限。

在各類樣本中,羅漢果飲品含糖量最低,5款樣本中,有4款糖含量低於0.5克/100毫升,可界定為「無糖」,另1款則含5.1克糖。豆漿亦屬於糖含量較低的類別,31款樣本都不屬高糖分,而無添加糖的4款樣本,糖含量更只是每100毫升含0.35至0.71克不等。

值得留意的是,非預先包裝飲品一般由人手調製,每次所用的成分亦可能有偏差,未必每份製成品的糖含量都相同。

除了留意飲品的糖含量,飲用分量同樣重要,以是次的樣本為例,不少都是來自火鍋店的飲品,包括一般被認為消滯解渴的酸梅湯及竹蔗水等。例如樣本中有1款1.6公升的竹蔗水,每杯(250毫升)的糖含量為23克,如只飲1杯不會超標,但兩杯就會差不多達上限。更甚者有1款火鍋店供應的酸梅湯樣本,每杯就有40克糖,該樣本屬免費供給客人及無限添飲,消費者如無節制,糖攝取量定必超出上限。由於吃火鍋時會使用大量調味配料,進食味濃的食物會令飲用分量較平常多,消費者更應留意所選的飲品及分量。

另外40款預先包裝的飲品樣本,檢視其包裝上的營養標籤,發現整體平均每100毫升含糖量為6.5克。有15款屬高糖飲品,其中3款酸梅湯樣本全屬高糖,糖含量由每100毫升含10.4至13.5糖分不等。16款豆漿及3款標明低糖配方的菊花飲品,糖分介乎每100毫升含0.5克至6.8克不等,都不屬高糖分飲品。

預先包裝飲品的營養成分標籤,一般都是以每100毫升的糖含量作標示,如選購家庭裝飲品時,需要自行計算飲用的分量才可更有效控制糖分攝取量。

消委會認為飲食界應改良製作過程或轉用配料,以減少飲品內的糖含量,並應提供非預先包裝飲品的營養成分資料。商戶亦可考慮為顧客提供較「少糖」或「無添加糖」的選擇,甚至將糖或糖水與飲品分開提供,讓顧客自行添加合適的分量。

消費者選擇飲品時應注意事項:

  • 選擇非預先包裝飲品時,儘量要求「少糖」或「無添加糖」,或要求將糖或糖水分開送上;
  • 應留意飲用的分量,尤其是吃火鍋,要切忌過量飲用,飲品分量大時可考慮與他人分享,避免一次過攝取過多糖分;
  • 一些帶酸的飲品,由於要中和酸味,一般會加較多糖,選擇時不要只因味道不太甜而誤選含糖量高的飲品;
  • 選擇預先包裝的飲品時,應先細閱營養標籤和分量;
  • 保持均衡及多元化的飲食,有節制地飲用含糖分的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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