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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回應保濕霜測試報告

  • 2016.11.17

消費者委員會留意到有品牌對《選擇》月刊第481期的保濕霜測試報告發表回應,指「研究的測試方法完整細節並未為該品牌所知,對測試結果存疑」,消委會認為並非事實,所以特此澄清。

消委會強調,本會的測試報告一直遵循嚴謹的發布程序,報告發表前必先將測試方法及結果通知相關的廠商或代理商,對方所作回應及意見,會撮要刊登在報告的「廠商回應」一欄,以示公允。本會是次的保濕霜報告亦嚴格遵循上述的程序,將有關品牌的測試結果及方法通知有關廠商,然而對方直至出版前並沒有就測試結果向本會作出書面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