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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看護服務調查-《選擇》月刊第418期

  • 2011.08.15

當有親人身體狀況欠佳或患病而需要特別照顧,若非使用院舍服務,聘用私家看護或家居護理服務或會是一個選擇。

現時經中介公司提供的家居護理服務,涵蓋的服務範疇由較基本的日常照顧及健康護理,如協助進食、處理排泄、量度脈搏及血壓,以至較專業的護理,如傷口護理、鼻胃管餵飼、尿喉護理、腹膜透析及針藥注射等。

一般家居護理服務均按時收費。以提供8小時上門護理服務為例,登記護士的收費為港幣880元至1,100元,註冊護士的收費介乎港幣1,130元至1,320元,而保健員的收費則介乎港幣460元至690元。此外,一些並沒有在香港護士管理局註冊或登記,聲稱曾在內地接受護士訓練的人士的收費約港幣490元至570元。

如在早上十時前或十一時前,或於夜間急聘護士,收費按全更12小時計。如要求護士在早上六時半前或晚上十時後上下班,另需付的士費。

市面上的家居護理中介公司會以配對方式,轉介相關的服務人員,不過消費者委員會發現,部分由公司推介的護理人員,是否能夠提供所需的服務成疑。

根據《護士註冊條例》的附屬法例規定,在本港受訓的註冊護士及登記護士須在經刊憲成為護士訓練學校的機構,分別接受最少三年及兩年的基礎訓練。任何沒有持有由香港護士管理局發出的有效的執業證明書的人,不得在本港執業為護士。任何人如非在香港護士管理局妥為註冊或登記成為護士,而採用或使用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的稱號或名銜,即屬違法。

消費者如欲聘請註冊護士或登記護士作私家看護,可查閱有關人士的註冊證明書和執業證明書。註冊護士及登記護士的名冊可於香港護士管理局的網頁查閱( www.nchk.org.hk )。

消費者如欲僱用保健員,應瞭解他們是否已獲社會福利署安老院牌照事務處註冊。

消費者在使用家居護理服務前,應注意以下事項:

- 徵詢專業醫護人員或家庭醫生的意見。
- 事前與提供服務的護理人員以電話溝通,以查詢其資歷、所接受的訓練以及工作經驗;並查閱有關證明文件。
- 向護理人員清楚交代接受護理服務者的身體情況,最好先擬定所需護理項目的清單,讓護理人員衡量是否可以勝任。
- 本港護士人手短缺,消費者應及早聯絡中介公司以作安排,部分私家看護服務需預早至少2至3天安排。
- 雙方應說明工作所需時數和工資的計算方法,例如是否包括交通費,逾時工作的工資計算,以及颱風或暴雨情況下的工作安排。
- 不應訂定超出護理人員能力以內的護理項目及要求他們做超出訂定的工作範圍。如對服務不滿,應先行溝通工作流程是否有不妥之處,有需要可考慮換人。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 ( 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 包括版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