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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關注減肥藥濫用個案上升-《選擇》月刊第380期

  • 2008.06.16

對體重非常關注的消費者,應留意近期多宗因服食減肥藥而出現健康問題的事故。

截至今日為止的6月份內,衞生署已合共發出3次呼籲,提醒市民不要服用某些含有未標示成分的減肥產品,服用後可能會對健康造成嚴重影響。

由2005年1月至2008年5月,衞生署就違規的37款減肥產品向公眾作出呼籲,其中32款檢出含有西布曲明,另外有少數甚至含有禁藥。

同期消費者委員會亦接獲433宗關於減肥服務的投訴,部分涉及纖體中心提供的產品。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要特別小心未曾諮詢醫生或未經醫生處方、可透過纖體中心或互聯網購得的減肥產品。

消費者應明白減肥藥不是作為美容瘦身之用,而是處方予不能以飲食和運動有效減肥,而導致健康出現問題的人士。

消委會關注本港人口過重的情況日趨普遍,特別是兒童受垃圾食物廣告影響的問題。

肥胖的主要成因是身體攝取的能量大於消耗。故此最有效的減肥方法是適當的飲食控制和定時運動。

但飲食控制並不等如盲目節食。相反應保持均衡飲食,以低脂、低鹽、低糖、高纖為原則,並且每天至少做30分鐘運動。

有關減肥的其他建議包括:

  • 減肥速度不應太快(建議每星期約減0.2至1公斤,約0.5至2磅)。
  • 消費者在服用減肥藥前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 消費者不應胡亂服用減肥藥或成分不明的減肥產品,亦不宜透過互聯網購買減肥產品;胡亂服用可引致嚴重副作用。
  • 接受減肥藥療程的同時,必須配合健康飲食和定期運動。
  • 應遵照醫生或藥劑師所指示的劑量服用。切勿過量服用減肥藥,以免導致嚴重副作用;如忘記服藥,不應在下次服藥時同時服用兩次劑量。
  • 減肥藥對各人的功效可能不同,應監察體重,定時與醫生商討療程的進度。
  • 服用減肥產品後若出現不良副作用,應立即求醫。

報告是消委會與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藥物教育資源中心合作,定期於《選擇》月刊發表的精明用藥系列,目的在提高消費者對用藥的了解。

消費者委員會保留所有關於《選擇》月刊及網上《選擇》https://echoice.consumer.org.hk/ ) 的權利 (包括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