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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區糧食保障及安全論壇

  • 2002.07.25

亞太區糧食保障及安全論壇

食物標籤:提供資料使消費者有真正的選擇(撮要)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
陳黃穗總幹事


食物標籤不但能增加消費者對產品的信心,促進市場經濟的健康增長,更能提供足夠的資訊讓消費者作出正確的選擇。

消費者對食物有三個基本的要求:(一)健康有益、尤其須注意飲食的人士如糖尿病人 (二)美味及(三)價格合理。市面上各式各樣的食品,以不同形式包裝。要符合上述要求關鍵在:食品包裝上有否以入口國家的語言、清楚及準確地列明產品資料,包括配料表、添加劑的實際名稱、是否含轉基因成分的說明、保質期、淨含量、原產地及有關製造商、包裝商及當地代理的聯絡資料。此外,消費者對健康越來越關注,須加強監察營養成分標籤及健康聲稱,以免消費者被誤導。

消委會多項產品測試發現產品聲稱與實際不符,如無糖食品含有食糖、礦泉水較自來水的礦物質含量為低。澳洲的測試發現「肉批」的脂肪含量高於標籤顯示等等。顯示標籤的問題所在。

食品標籤上的資料不但有助消費者因應各自的健康狀況,去作出適當的選擇,例如糖尿病人、腎病患者等,亦有助政府回收問題食品的效率。有經營者認為有些規定,如以入口國家的語言標籤 (中國、日本、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越南均有此規定),及要達到各入口國不同的標籤標準等,為經營者增加成本,構成貿易障礙。然而,只要能公平地實施標籤規例,在基於維護公眾健康的大前題下,標籤不會成為貿易障礙。

要確保食物有適當的標籤,政府有責任去訂定及執行完善的食品標籤法例,法例須清晰 (例如不能容許壟統的說含防腐劑或添加劑,要指明那一種 [ 註一 ] ),防止、遏止失實和誇大的食品宣傳。在執行法例時必須徹底,包括檢測食物是否含禁用的成分,而非只檢測食品的成分是否符標籤的說明。同時須緊跟世界科技發展,避免本身的規例落後於國際標準 (例如:基因成分標籤應與時並進)。

商人則應了解到,適當標籤不但能增強消費者對產品的信心,亦為企業帶來良好的形象。消費者組織的責任在於教育消費者以行使選擇權、增加影響市場的力量,有效地運用標籤的資料作最精明的選擇;亦應運用研究得出的數據向政府提交意見,使政府在本國和在國際會議上訂定和執行的政策能保障消費者的利益和健康 [ 註二 ]

註一 背景資料:當「甜菊糖甙」事件發生時,由於香港容許製造商只標示人造糖,毋須列明用哪一種人造糖,食物環境保護署須花相當時間去確定香港入口產品是否含此作分。

註二 市民對健康食品及含營養成分標籤的產品日漸關注,2001年消委會接獲69宗投訴,2002年1-6月,共45 宗,與懷疑質素/成效有關。

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亞太區糧食保障及安全論壇

食物標籤:提供資料使消費者有真正的選擇
(撮要)

香港消費者委員會
陳黃穗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