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選擇》月刊第258期

  • 1998.04.16

消費者委員會首次進行電飯煲測試 產品安全程度未達理想

兩個同型號的電飯煲在保溫的情況下,突然凓火。消費者委員會在九六年五月公布有關投訴。

投訴人明顯用電飯煲作煮飯以外的用途 -煲身有滾瀉和油漬的痕漬。懷疑是滾瀉導致短路並燒凓接線器。而這兩個電飯煲用了易燃的絕緣材料作內部的接線器。為了解電飯煲的安全性,消費者委員會首次進行電飯煲測試。

最新一期(第二五八期)「選擇」月刊發表對廿三個電飯煲樣本的測試報告,當中只有六個樣本符合十六項安全試驗。這六個樣本屬電子保溫型或微型電腦電飯煲,而沒有一款屬傳統式電飯煲。

餘下的十七個樣本不符標準的程度不一,不符合的項目有一至三項。

四個樣本存在短路(有機會引致火警)或觸電(情況嚴重的可引致受傷)的潛在危險。

安全測試包括:

  • 所有樣本都通過耐火性能的試驗。樣本內的接線器沒有採用易燃材料。
  • 其中一個樣本,用來接駁煲身的軟電線插頭設計不良,即使倒轉插頭仍可通電,令飯煲的地線裝置未能接通,當產品出現故障,例如絕緣有問題,使用者可能有觸電危險。
  • 十三個樣本不符合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的測試。兩個樣本帶電部分可移動而接觸到地線裝置,有可能導致短路。
  • ​兩個樣本不符合耐熱性能的標準測試,在125 o C的高溫之下,軟電線接駁飯煲的插頭膠料變形,超出標準規定,一個樣本的膠料試驗時受到壓力而破裂。

《電氣產品(安全)規例》下月實施

市民在使用電器將有更全面的法例保障。

一九九七年五月通過的《電氣產品(安全)規例》,一年寬限期即將屆滿,預計於本年五月正式實施。

在規例下,所有在市場上供應的電氣產品都必須符合安全規格。

存在危險的電氣產品,機電工程署會下令回收產品,供應商必須透過電視、報章及其他傳媒向公眾報告產品不妥善的地方,並發出回收通知。

當消費者根據上述情況,退回不安全產品時,憑單據有權獲得全數退款,任何供應商提供危險產品或不依指引回收危險品,一經定罪,可被判入獄監禁或罰款。

流動電話郊區的覆蓋情況

流動電話郊區的覆蓋情況

熱愛行山和郊遊的人士須留意。

市民在市區使用流動電話甚為方便,但在郊區使用情況不一樣,郊區的面積範圍廣泛,網絡商興建發射站會受其他因素如地理環境、電力供應、數據網絡的提供等所限,接收能力不及市區。

消費者委員會請各間流動電話網絡商提供資料,顯示其網絡於各郊野公園和行山徑的覆蓋情況,並進行初步抽查測試。

郊遊人士宜在出發前參閱該報告,以下是郊遊人士使用流動電話時要注意的地方:

  • 先了解所用流動電話的網絡在目的地覆蓋情況
  • 同時攜帶不同網絡的流動電話
  • 帶備足夠電源
  • 使用電話時,宜拉出天線以增加接收能力
  • 遇接收訊號不穩定,可走到其他地點再試,一些可見到市鎮、公路或高樓大廈的地方,接收能力較好
  • ​遇到緊急事故,可致電「 999 」或「 112 」接駁至緊急服務。

使用超市手推車須注意安全

消委會研究本港數家連鎖超市的手推車設計,和超市有否張貼使用指引或告示。

有消費者向消委會反映小孩放在手推車上有潛在危險,因而促使消委會進行此項調查。

據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的一項統計調查,美國每年平均有超過兩萬宗超市手推車的意外,出事的小童年齡平均在五歲以下。其中有很多意外涉及小童由手推車墮下。

在調查的五間連鎖超市中,只有兩間提供可乘載小童的重量資料,分別為十五千克和十八千克,但這些資料並非標註在車身上,而其餘三間則沒有提供適用小童重量或年齡的資料。

此外,四間超市稱有張貼告示,以圖示或字句提醒消費者正確使用手推車的方法。例如: 「請小心照顧同行之小童」 的字句。可是,本會職員發現並非所有分店均張貼這些告示。

消委會促請各超市負責人正視手推車的潛在問題,建議各超市應在當眼處及手推車上貼上警告字句及圖示,指導消費者正確使用手推車。

此外,各超市更應向供應商查詢附設小童座位的手推車所承受重量的安全標準及乘載小童的年齡限制。

超市店員如發現消費者不當使用手推車,應立即制止,並提醒使用者安全及正確的使用方法,成年人亦有責任看顧小童,以減低意外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