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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擇》月刊第235期

  • 1996.05.15

封面專題            彩色噴墨打印機 圖像質素見高下 

消費智囊            感熱傳真紙便宜有著數
                         合適的枕頭免除頸梗膊痛 

新聞焦點            內幕故事 : 牛肉的蹤跡 

個案研究            電飯煲煮飯煮出火 

最新法例            強制佩戴前排中座及後座安全帶 

環保資訊            替樓宇節約能源 

醫療放大鏡         兒童肥肥白白不再是福 

危險產品            玩具水泡、浮床不能救命 可導致兒童窒息的玩具 

置業選擇            側魚涌、西灣河、筲箕灣樓價調查       


泳季已經來臨,消費者委員會向家長提出以下忠告:

家長帶兒童游泳,宜確保水泡、水袖、浮板、浮床和泳鏡等裝備,能發揮實際用途,而並非只是水上玩具而已。

兒童在淺水中使用的水上玩具,浮力有限,不可倚賴作「浮泡」,或作為救生用具。但這些水上玩具沒有適當的標籤說明,可能會被誤為可作救生之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水上玩具,潛在的危險性便更大。

海關在九四年十一月至九五年五月曾先後進行九十六次抽查,檢驗水上玩具,抽查的樣本經政府「玩具及兒童產品安全條例」測試。結果顯示:

  • 全部樣本都沒有標註規定的警告的標籤:「警告:只可供兒童在成年人監護下在淺水中使用。」沒有警告字句,兒童及家長不知道其中的陷阱,可能疏於照顧兒童,引致意外。
  • 有些樣本沒有單向閥以防止塞子意外打開時,水上玩具的內充氣體迅速洩漏。

海關扣查不合規格的水上玩具達26,492件,其中包括水泡15,311件、水袖8,848件、充氣小艇2,127件、浮床53件和沙灘波153個,總值341,900元。並向二十一個入口商或批發商和五十個零售商發出書面警告。

該會又指出一副玩具泳鏡有潛在危險,該泳鏡不能通過「仿製防護用品」的規定,其透明鏡片經不起測試的撞擊力而破裂,碎片會弄傷眼睛,嚴重者更可導致失明。此外,泳鏡又沒有標明規定的警告字句:「在發生事故時,不能起保護作用」,提醒消費者泳鏡並非防護用具。

消費者宜留意五月份「選擇」的文章,以查證擁有的泳鏡是否有問題型號。若是,應立即棄用,並向海關舉報。


電飯煲除了用來煮白飯外,還有人用來烹煮其他食物。

在香港,人們都習慣用電飯煲蒸,煮有味飯、煲粥和煲湯,甚至用來打邊爐。

但由於電飯煲的設計是為了煮飯用途,若用作其他烹調方式的器皿,便可能會惹起麻煩。

消委會接到兩宗有關煲身連蓋的電飯煲意外的投訴。兩宗投訴均屬同一牌子和同一系列產品。據投訴人稱,電飯煲在轉入保溫模式時,煲蓋鉸位無故起火。幸好能及時撲滅,不致造成更嚴重損害。

產品著火原因相信是,由於煲蓋內裝有低功率的發熱線,用以保溫,而連接煲蓋和煲身線路的接合器裝在煲蓋的鉸位附近,該接合器發生短路、跳火,而令電飯煲著火。

消委會立即進行測試這類電飯煲安全標準。結果發現鉸位處的接合器著火,但由於接合器體積細小,在三十秒內完全燒毀,因此算屬符合標準。

據投訴個案資料顯示,相信有問題的電飯煲並非是用來煮白飯,其中一個電飯煲上有香料和調味料殘跡,另一個電飯煲亦有調味料殘蹟和油漬,兩個電飯煲具黏性的米水、油和調味料滲入鉸位和接合器內,造成短路,引起火花。

然而,消委會發現產品說明書並沒有清晰說明該產品只可用作煮白飯,亦未有提醒用者要清除水滴收集孔,以防止出現堵塞情況。

經過消委會斡旋,代理商答允改良說明書的指示和產品的設計。

其實,市面上有兩種連蓋式的電飯煲,一種為多用途型,另一種只有煮飯和保溫型,若是後者,消費者在使用時便要額外謹慎。


消費者委員會關注食物標籤沒有清楚註明,加工食品中是否有牛肉或牛肉轉化物。

消費者委員會在「選擇」月刊內,詳細介紹英國消費者協會,探討瘋牛症問題的「內幕故事」專文。

文章中強調標籤說明的重要性,缺乏清晰的資料,消費者可能會在不知情下進食染了瘋牛症牛隻的牛肉,或其副產品,包括所謂「機械還原肉」。

消委會就英國方面的有關發現,將與政府有關部門、食物入口商、製造商和藥商跟進本港牛肉、牛製成品及藥物的情況。

據英國的資料報導,很多加工食品,都含有牛肉或牛肉的轉化物(Derivative)如牛脂、牛肉汁、牛骨湯、牛骨膠(Gelatine)等。消費者不單難憑食物的名稱去制定是否含牛成分,就算從食物成分標籤中也難看得出。英國法例目前沒有規定製造商必須註明產品是用哪種肉,況且「肉」的定義廣泛,可包括牛的內臟如腎。

另一點值得關注的是食品製造商毋須註明產品是否含「機械還原肉」。所謂「機械還原肉」是由已宰動物的剩肉、軟骨和骨,經機械再製造而成的肉。

據英國方面的報告,英政府禁止使用動物椎骨於機械還原肉中,原因是屠房沒有正確地將脊髓從脊骨除出,而脊髓正是感染瘋牛症的主要部分。

不過,英國沒有同時收回食「機械還原肉」的食品,因此,一些貯存期長的這類食品仍可在市面買到。

英國消費者協會在「內幕故事」一文指出食品名稱未能充分反映其所含成分。例如:

  • 稱為「原汁羊肉粒」的食品在成分表上有牛肉湯、「煙肉蕃茄三文治醬」則含牛肉汁。
  • 其中一餅乾製造商表示,產品曾採用英國牛隻的牛脂製造,現已改用其他國家的牛脂。
  • 有嬰兒食品製造商表示,其產品所含牛肉乃來自荷蘭或愛爾蘭;其他嬰兒食品製造商亦稱其產品所含牛肉並非英國。

另一方面:

  • 從食品標籤也難判定是否含牛成分,例如有肉丸意粉的成分表列明含"Burger"(一般指漢堡牛肉餅),但據製造商稱,所含的豬肉、羊肉和雞肉。
  • 有布甸製造商表示,產品所含動物脂肪是魚肉而非牛脂

由此可見,清楚標籤的重要性。

此外,據世界衞生組織證實,應用於糖果及甜品的牛膠質並無散播瘋牛症的危險。

英國報導又稱,自一九八八年,英國發現了十六萬宗瘋牛症,愛爾蘭則只有一百二十三宗,法國及德國分別有十三宗和四宗。愛爾蘭及法國處理瘋牛症的手法是,若發現牛群中有一牛隻患瘋牛症,整群牛都會被宰殺,以防止傳染。

鑑於現時仍未有足夠的科學證據推算究竟瘋牛症的風險有多大,英國消費者協會向英國政府建議:

  • 規定食物標籤清楚註明牛肉及其他牛成分,包括機械還原肉成分。
  • 進行更多研究,找出瘋牛症傳播的成因,檢定哪些牛隻身體部分具高度傳染性。另外,科學界盡快制訂檢驗活牛患瘋牛症的方法。
  • 成立不受工商界影響的獨立機構,推廣食物安全及標準。現時英國魚農及食物部同時代表工商界及消費者。

英國消費者協會對不想放棄吃牛肉的人士提出以下忠告:方法是吃牛的肌肉,例如牛扒、牛的關節肉以代替牛肉製品如:牛肉餅、批及牛肉腸等。含還原肉和內臟的牛食品較可能含感染瘋牛症的牛成分。如法例規定製造商必須列明食品所含的肉和脂肪的種類,並標明有否使用機械還原肉或內臟,消費者便可得到更多準確的資料去選擇食物。但現時只有向製造商或超級市場查詢,才獲得資料。

國際消費者聯會,於九六年四月底在津巴布偉舉行執行委員會議時,亦議決有關瘋牛症的行動計劃。該會的會員機構遍布八十七個國家、會員數目達二百一十二個。

食品安全至為重要,該會要求各國政府採取預防措施,杜絕牛類製成的食品中受到這症候感染的可能性。國際消費者聯會因此發表針對瘋牛症的保護消費者的政策,期待各國切實執行。

國際聯會請各會員機構接觸有關政府,蒐集其國家內瘋牛症(BSE)與克雅二氏症(CJD)的資料。這些資料將會輯成報告,以備各消費者機構作為監察有關情況的參考,並在各機構權力範圍內採取保障消費者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