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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委員會點名譴責4間健身中心 以年輕人為高壓銷售目標 強逼購買禮券抵付會籍費用

  • 2019.04.08

消費者委員會高度關注健身中心的卑劣銷售行徑,嚴重損害消費權益,經慎重研究及考量,決定公開點名4間健身中心,強烈譴責各商戶的經營手法,以不諳世事的年輕人為主要銷售目標,個案平均涉及金額近$4萬,最高的一宗更達$175萬,令人咋舌。

點名商戶名稱及地址

1. S.M.L. Studio/T.I.A. Studio
九龍旺角彌敦道636號招商永隆銀行中心7樓701室

2. Fitness Express Company Limited
九龍旺角彌敦道594-596號旺角新城11樓
九龍旺角彌敦道558-560號譽發廣場19樓

3. Legend Fight & Fitness
香港銅鑼灣羅素街8號7樓

4. A Plus Fitness
九龍旺角亞皆老街67-71號1樓

綜合各投訴個案,投訴人均非常年輕,9成以上為25歲或以下,當中亦包括無行為能力人士。整個銷售過程都以高壓手段密集銷售,年輕消費者往往覺得人身安全備受威脅而無奈就範,只求盡快完成簽約離開現場。4間健身中心收取費用的方法更不尋常,有投訴人被帶往大型連鎖店購買禮券作支付健身會籍用途;亦有透過銀行轉賬、電子支付方式過數,甚至有轉至職員的個人戶口。這些健身中心一般不會發出正式收據,投訴人只獲發已簽訂合約的副本,然而近期更有個案顯示連合約副本亦欠奉。

而且,大部分個案的投訴人都被迫拍下相片或影片,甚至有投訴人被迫簽下聲明,證明自己是在自願的情況下簽訂合約,明確表示日後不作追討;由於付款方式轉折,又無法取得正式收據,令追討過程非常困難,消費保障蕩然無存。

以年輕消費者為目標

近年這類小型健身中心越趨流行,多處於年青人流連聚腳的地方,如旺角、銅鑼灣等。部分不良商戶只租下較一般健身中心狹小的單位,放置數台健身器械便開張營業,難以相信有長遠發展為消費者提供優質服務的打算。

健身中心職員通常會以苦肉計搏取投訴人的同情心,懇求投訴人協助完成問卷,再把投訴人帶往鄰近健身中心,交由另一組同事接力推銷,負責推銷的職員也會殷勤招呼,務求令投訴人放下戒心,再以核實問卷等藉口,騙取投訴人交出信用卡及身份證,但其實用作制訂合約及過數付款。

涉及該4間健身中心的大部分投訴人,年紀都非常輕,當中逾9成的投訴人都在25歲以下,其中S.M.L. Studio/T.I.A. Studio及Fitness Express Company Limited的投訴人更全部低於25歲,可見這些商戶鎖定目標年齡層,利用年輕人入世未深、社會經驗不足、容易被欺哄的弱點,威逼利誘大額購買健身會籍。部分個案亦顯示,當投訴人試圖離開現場,職員會以言語恐嚇甚至暴力阻止。

銷售過程中,職員旁敲側擊套取投訴人的信用卡限額、銀行戶口存款等資料,然後再以不同理由,要求陪同投訴人即時提取現金,又或帶同投訴人到財務公司申請借貸支付費用。有個別個案顯示,職員獲悉投訴人有一份保險計劃剛完成供款,故銀行存款有$12萬,便砌詞哄騙投訴人將全數$12萬存款,透過網上銀行轉賬至健身中心職員的私人戶口。

付款途徑極不尋常

消委會去年合共收到160宗有關該4間健身中心的投訴,牽涉的總金額高達$678萬,其中金額最高的個案來自A Plus Fitness,投訴人在職員慫恿下,短短4個月內共購入15年健身會籍及1,050節私人教練課堂,總值超過$175萬,當中包括被健身中心職員帶往財務公司申請借貸的數十萬元。更有職員以公司未能開立信用卡戶口為藉口,要求投訴人以電子支付過數的方式付款,當中涉及20次轉賬合共約$100萬。

涉及Legend Fight & Fitness的投訴個案顯示,其付款途徑更不尋常,有投訴人被帶往鄰近連鎖電器店及個人護理用品店,購買數以萬元計的禮券,用作支付健身合約費用。由於投訴人是付款向第三方商戶購買禮券,再用禮券來支付健身合約費用,而購買禮券的收據又遭健身中心職員沒收,直接增加日後循法律途徑追討的難度。

消委會曾向Legend Fight & Fitness的職員多番查問他們會如何將禮券轉成現金,再存回公司的銀行戶口,但對方拒絕回答。

無意處理投訴  調停成功率低

消委會在決定點名前,曾約見4間健身中心的負責人及職員,其中開業只有一年多而涉及最多投訴個案的S.M.L. Studio/T.I.A. Studio(99宗),採取極不合作態度,拒絕調停,至今未有任何個案能獲得解決。

同樣,Fitness Express Company Limited也一直迴避消委會,投訴個案能成功調停的比例亦偏低,只有約10%。至於Legend Fight & Fitness及A Plus Fitness,雖然分別於今年3月及去年3月跟消委會職員會面,兩者均未克盡其責,積極解決投訴個案。

在2018至2019年2月收到的237宗涉及該4間健身中心的投訴個案中,消委會將其中16宗轉介至海關跟進,而51名投訴人則直接向海關舉報。另外,有2宗個案轉交消費者法律訴訟基金後決定立案。

涉不良銷售手法投訴持續上升

消委會近年收到有關不良銷售手法的投訴數字整體呈下跌趨勢,但涉及健身行業的投訴卻沒有下滑跡象,若扣除因結業而引起的投訴,每年維持在500至700宗的水平,而當中關於銷售手法的投訴去年更大幅上升88%,由2017年的221宗升至去年的415宗。

至於銷售手法的投訴佔整個行業的比例亦見增加,由2016年的43%,逐步升至2017年的48%及2018年的59%,今年首2個月更升至64%,可見行業內以不良銷售手法經營的問題轉趨惡化。

是次被點名的4間健身中心,只反映業界的部分問題,消委會將繼續監察業內其他商戶的經營手法。事件再次反映現行的《商品說明條例》未必能保障所有消費者,期望專門針對特定行業的法定冷靜期能盡快出台,提升對消費者的保障。

消委會特別提醒消費者,若家庭成員中有年輕一族或無行為能力人士,需留意他們平日的活動及使用金錢的情況:

- 應對所有推銷活動保持一定程度的警覺,切忌因同情銷售人員處境而放下戒心,隨便接受邀請進入不熟悉的店舖,更不應輕信銷售人員的吹噓及口頭承諾,而貿然簽下合約,應要求將有關承諾清晰紀錄在單據和合約上;
- 在任何情況下,均須小心保護個人資料、証件、銀行戶口或信用卡,不應將這些重要的個人物品,交予銷售人員,免不法之徒有機可乘,用作付款用途;
- 消費者在付款時,須留意款項應直接繳付予出售貨品/服務的公司,不應將款項轉至公司職員的私人戶口,又或以購買現金券/禮券等方式支付;
- 如果不幸在店舖內遇到高壓式銷售手法,應保持冷靜,堅定拒絕,需要時通知家人或朋友,在安全情況下離開店舖或報警求助;
- 簽約前需細心閱讀服務合約條款,倘發現服務條款與銷售人員所聲稱的情況不符,應立即提出爭議。如爭議未能解決,應盡快尋求協助;
- 簽約時,應要求商戶給予合約副本及收據作為紀錄,並小心保存,以作日後一旦追討時的憑證;
- 如被迫簽下巨額合約,應即時與家人商討,有需要時可向消委會求助,或向海關或警方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