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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拘捕涉嫌供應附有虛假商品說明外科口罩藥房董事及店員(附圖)

  • 2020.06.05

​香港海關今日(六月五日)搜查四間分別位於旺角和荃灣的藥房,檢獲共四百六十四盒共二萬三千二百片懷疑附有虛假分銷商地址資料標示的外科口罩,案中藥房的一名董事及三名店員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被捕。由於涉案外科口罩的來源不明,海關呼籲市民停止使用。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有藥房出售一款附有「USA Face Mask」標示的外科口罩,懷疑附有虛假分銷商地址資料標示。於接報後海關採取試購行動,並展開跟進調查。

海關把試購所得樣本送往化驗所作含菌量測試,證實符合含菌量標準。然而,經調查發現有關分銷商資料為失實聲稱,海關人員今日採取執法行動,同步搜查四間位於旺角和荃灣的藥房,檢獲共四百六十四盒懷疑附有虛假分銷商地址資料標示的外科口罩。檢獲的口罩為五十片盒裝,售價每盒一百元。行動中拘捕三男一女,包括一名董事及三名藥房職員,年齡介乎三十至三十九歲,現正保釋候查。
 
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海關再次提醒市民,在選購外科口罩時,應注意以下事項:

留意包裝上的資料說明,包括生產日期及有效日期;
檢查包裝是否有破損,亦要留意口罩是否有污漬或異味,如有懷疑,切勿購買;
遇上懷疑有問題的外科口罩,應即時向店員詢問;以及
光顧有信譽的零售店鋪。


今次行動是「守護者」特別執法行動的一部分。行動於今年一月二十七日開始,至今已經持續超過四個月,期間出動接近五千人次的海關人員,於全港各區零售點巡查超過三萬三千間次,以確保市面出售的防疫產品符合《商品說明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的規定。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如進口、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或《消費品安全條例》的活動。



轉載自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網頁︰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6/05/P20200605006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