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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守護者」特別行動打擊藥房以不良營商手法售賣生理鹽水(附圖)

  • 2020.02.14

香港海關於一月二十七日展開代號「守護者」的全港性大規模特別行動,巡查各區外科口罩及其他防疫產品的零售點。於昨日(二月十三日)行動期間,海關人員在旺角一間藥房進行試購,並拘捕一名涉嫌以不良營商手法售賣生理鹽水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店員及一名公司董事。行動中共檢獲二十三支懷疑生理鹽水,估計市值約五百七十五元。

海關早前發現旺角區內有藥房懷疑以不良營商手法售賣生理鹽水,於是部署「放蛇」行動,並派員到不同藥房進行試購。期間發現上述涉案藥房出售以塑膠樽裝容器盛載標示為「0.9% sodium chloride」(氯化鈉)及「清洗傷口用」 的生理鹽水,每樽一千毫升售價二十五元,五樽一百元;而載貨紙箱上則展示自製單張,聲稱生理鹽水適用於清潔雙手和地板,與產品說明不符,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海關人員隨即拘捕該藥房的一名三十歲男店員,其後再拘捕另一名三十歲的藥房男董事。

案件仍在調查中,而所檢獲的生理鹽水會送往政府化驗所進行化驗,以確定其成分及安全性。

截止昨日為止,「守護者」行動已經持續十八天,期間出動超過1 900人次的海關人員,於全港各區零售點巡查超過12 000間次,以確保市面出售的防疫產品符合《商品說明條例》及《消費品安全條例》的規定。

「守護者」行動將持續進行,海關將繼續加強執法力度,打擊違反相關條例的活動;如發現有任何涉嫌違法行為,海關會繼續馬上向公眾作出公布。

海關嚴正提醒商戶不要趁機混水摸魚,切勿以誤導性手法銷售商品、售賣附有虛假產地說明/偽冒商標的物品,以及售賣不安全消費品。海關如發現有商戶作出任何涉嫌違反相關條例的活動,會立即採取執法行動,有足夠證據會作出檢控。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或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根據《消費品安全條例》,任何人如進口、製造或供應未能符合一般安全規定的消費品,即屬違法。違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一年,而其後各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海關亦呼籲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除留意店員解說外,亦要小心檢視產品說明,並且保留交易單據。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或《消費品安全條例》的活動。海關對所有接獲的舉報,都會作出了解及所需跟進。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002/14/P20200214003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