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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指令回收懷疑含過期原料的台灣進口預先包裝糖果

  • 2018.01.19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一月十九日)呼籲市民不要食用一款台灣進口的預先包裝糖果,因為中心得悉台灣當局發現有關產品可能由過期原料生產。中心已指令有關本地進口商進行回收,業界如持有受影響的產品,亦應停止出售。
 
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兒童鈣DHA脆皮軟糖
品牌:卡怡可斯
來源地:台灣
生產商:宜農生物科技食品有限公司
進口商:新西蘭生命科技組織有限公司
包裝:每罐一百二十克
到期日:二○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中心發言人說:「因應有報道指台灣當局發現有多款糖果產品可能由過期原料生產,而其中部分產品可能已出口至本港,本港隨即聯絡台灣當局了解事件及主動與本港進口商和零售商跟進。初步調查顯示上述進口商曾進口約四千八百罐涉事產品,全部已分銷或送贈予客戶。中心已即時指令進口商將上述產品停售及下架,並展開回收。市民可於辦公時間致電進口商熱線3176 0901查詢上述產品的回收事宜。」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132章)第54條的規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論進口或本地生產,必須適合供人食用。若觸犯有關法例,可被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知會業界有關事件,並繼續密切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調查仍然繼續。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801/19/P201801190090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