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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突擊搜查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零售店鋪(附圖)

  • 2017.07.10

衞生署今日(七月十日)突擊搜查灣仔一間零售店鋪,該店鋪涉嫌非法售賣和管有未經註冊而標示含有第1部毒藥的藥劑製品。

署方跟進市民一宗投訴時,發現該店出售5款標示含第1部毒藥「維A酸」的外用液,分別名為:
 

  1. RDL HYDROQUINONE TRETINOIN Babyface Solution 2;
  2. RDL HYDROQUINONE TRETINOIN Babyface Solution 3;
  3. maxi-peel tretinoin hydroquinone EXFOLIANT SOLUTION 1;
  4. maxi-peel tretinoin hydroquinone EXFOLIANT SOLUTION 2;及
  5. maxi-peel tretinoin hydroquinone EXFOLIANT SOLUTION 3。


含有「維A酸」的產品屬處方藥物,必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或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購買。

衞生署正繼續調查。

衞生署發言人說:「『維A酸』外用於治療暗瘡,副作用包括皮膚出現紅斑、乾燥、脫皮及光過敏。容易敏感的人士可能會出現皮膚水腫、起疱及結痂。」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必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批准註冊後方可在市面供應。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呼籲市民,不應在沒有醫生指示下自行使用受管制藥物,亦不應購買或使用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均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品質及效能並未獲保證。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懷疑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衞生署今日(七月十日)突擊搜查灣仔一間涉嫌非法售賣五款未經註冊外用液的店鋪。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707/10/P20170710004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