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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不應購買或使用兩款含有受管制物質的面膜(附圖)

  • 2016.11.23

衞生署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呼籲市民不要購買或使用兩款面膜,因為有關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及受管制的物質。兩款產品名為「大美人神方駐顏深層修護科技面膜」及「大美人神方駐顏抗衰老科技面膜」。

衞生署透過市場監察,在市面取得上述面膜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兩款面膜樣本均含有第1部毒藥「氟輕松」。

衞生署的調查仍在繼續。

「氟輕松」屬類固醇物質,含「氟輕松」的產品只可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不當或過量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全身性作用如圓臉、高血壓、高血糖、肌肉萎縮、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甚至骨質疏鬆等副作用。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非法售賣或管有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停止使用,如有懷疑或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11/23/P20161123008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