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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笙樣本防腐劑含量超出法例標準

  • 2016.09.28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九月二十八日)公布,一個預先包裝竹笙樣本的防腐劑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標準。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早前公布從大埔一零售點抽取的一個預先包裝竹笙樣本二氧化硫含量超出法例上限,並於跟進調查時再在該店抽取一個同款但不同批次的竹笙樣本進行檢測。檢測結果發現相類違規事項,樣本的二氧化硫含量為百萬分之三千六百,超出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五百。」

有關產品資料如下:

產品名稱:野生竹笙
包裝商:合昌海產有限公司
此日期前最佳: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八日
淨重:每包七十五點五克/二両

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上述違規事項,而有關商戶已沒售賣該款竹笙的任何批次。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中心亦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及分銷情況,並會通知業界有關事件。業界如持有有關批次的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

二氧化硫是一種經常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經加工處理的肉製品等不同種類食物中的防腐劑。這種防腐劑屬低毒性,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按上述不合格樣本檢出的二氧化硫含量,在一般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不過,個別人士對這種防腐劑有過敏反應,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市民如食用上述產品後感到不適,應盡快求醫。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市民應向可靠的商販購買食物,同時應保持均衡飲食,以免因偏食而過量攝取某些化學物。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9/28/P201609280068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