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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突擊搜查零售店涉嫌非法售賣含尼古丁作電子煙用的液體

  • 2016.06.29

衞生署今日(六月二十九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一間位於旺角的零售店鋪,涉嫌非法售賣一款名為Liqua Original Smoke Juice Cuban Cigar Tobacco含有尼古丁成分的液體。該產品用於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即電子煙。

署方早前從上述店鋪購得上述產品的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該樣本含第1部毒藥尼古丁。

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三十四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和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正繼續調查。

衞生署發言人說:「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屬藥劑製品,必須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才可在香港售賣。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未經管理局評核,其安全、品質及效能未獲保證。」

此外,第1部毒藥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的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若有懷疑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他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衞生署呼籲吸煙人士戒煙,他們可致電衞生署綜合戒煙熱線(1833 183)。市民亦可於衞生署控煙辦公室網站(www.tco.gov.hk)了解戒煙資訊。

圖片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6/29/P20160629072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