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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含未標示藥物成分的膚必達皮膚軟膏(附圖)

  • 2016.05.16

衞生署今日(五月十六日)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一款名為「膚必達皮膚軟膏」的產品,因該產品被發現含有未標示的藥物成分,以及在盒上標示虛假的香港註冊編號。

署方跟進一宗市民投訴期間,發現一間位於青衣的店鋪供應上述產品,並取得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化驗結果顯示,該樣本含有第1部毒藥「克霉唑」及「倍他米松」。此外,該產品並非香港註冊的藥劑製品。

衞生署正繼續調查個案。

衞生署發言人說:「含『倍他米松』的外用製劑一般用作治療皮膚炎症,只可按照醫生建議使用,並只可於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不適當使用如『倍他米松』的類固醇,可引致嚴重副作用,例如庫欣氏症候群,病人會出現圓臉及肌肉萎縮等病徵。『克霉唑』一般作外用治療真菌感染,可刺激皮膚及引致過敏反應等副作用。」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及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補充:「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在標籤上均標示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市民可透過衞生署藥物辦公室網站www.drugoffice.gov.hk核實註冊編號。」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停止使用,並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藥物辦公室銷毀。

 

圖片   圖片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5/16/P2016051605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