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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飯魚樣本含甲醛

  • 2016.04.29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四月二十九日)公布,一個白飯魚樣本被驗出含甲醛。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在鰂魚涌一間超級市場抽取該白飯魚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九十一的甲醛。中心已知會涉事商戶有關檢測結果,而有關商戶已停售有關產品。中心正追查有關產品的來源及分銷情況。」

發言人說:「中心相信今次驗出的甲醛是於捕獲白飯魚後,或在運輸或儲存時被添加作防腐用途。按該樣本驗出的甲醛含量,在正常食用情況下,不會對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中心提醒業界,根據香港法例,甲醛不准添加於食物作防腐用途,違例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六個月。任何食物如以甲醛為基的樹脂的防濕包裹物包裝,或採用甲醛為凝結成分的樹脂製造的塑膠食物容器或器皿盛載,則法例容許該食物可含有分量不超逾百萬分之五的來自上述物件的甲醛。

發言人建議市民在選購水產(如白飯魚)時,須選購新鮮的水產,避免購買有異味的產品。由於甲醛會令魚肉質變韌,故應避免購買肉質較韌的白飯魚。而甲醛可溶於水,烹煮後會揮發,所以海產須經清洗乾淨及徹底煮熟才進食。

中心會繼續密切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以保障食物安全和市民健康。調查仍然繼續。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604/29/P2016042907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