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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豬肉樣本含二氧化硫

  • 2015.12.28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公布,中心在一個新鮮豬肉樣本檢出不可在新鮮肉類中使用的防腐劑二氧化硫,會繼續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早前從深水埗一新鮮糧食店抽取的新鮮豬肉樣本檢出二氧化硫後,再在該店一個屬另一批次的新鮮豬肉樣本檢出該種防腐劑,含量為百萬分之三十。」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在新鮮及冰鮮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已知會涉事店鋪上述違規事項,並會提出檢控。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於乾果、醃菜和經加工處理的肉製品如香腸及漢堡扒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中。但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二氧化硫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然而,個別販商為使肉類的色澤更鮮明,會違法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這種防腐劑屬低毒性,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但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發言人提醒業界必須遵守法例規定,不可售賣摻雜了二氧化硫的新鮮及冰鮮肉類。市民則應向可靠的街市檔戶或新鮮糧食店購買肉類,切勿購買或進食顏色異常鮮紅的肉類,同時需注意均衡飲食,因為偏食可引致營養不良或攝取過多的化學物。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包括在該店抽取跟進樣本進行化驗。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12/28/P2015122806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