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衞生署突擊搜查處所涉嫌非法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 2015.12.04

衞生署今日(十二月四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一間位於旺角的處所,涉嫌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和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

署方根據市民投訴,發現上述處所售賣一款名為Naprogesic的產品。該產品標示含有第1部毒藥「萘普生」,而標籤沒有附有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

在今日的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58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正繼續調查案件。

衞生署發言人解釋︰「含有『萘普生』的產品屬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並只可憑醫生處方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售賣。『萘普生』屬非類固醇消炎藥,用於紓緩痛楚,副作用包括腸胃不適、噁心及胃潰瘍等。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發言人說︰「市民不應在沒有醫生指示下自行使用受管制藥物。」

署方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因其安全、效能及品質均未獲保證。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須於包裝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已購買並使用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12/04/P20151204047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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