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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兩款共涉四個批次歐化藥業產品

  • 2015.11.11

衞生署今日(十一月十一日)同意持牌藥物製造商歐化藥業有限公司(歐化),從市面分別回收兩個批次的「美斯傷風感冒咳素」(註冊編號︰HK-48879,批次編號:B406178及B412028)及「新威達傷風感冒片」(註冊編號︰HK-48878,批次編號:A406178及A412028),因為有關產品生產所用的輔料名稱及分量與其註冊詳情並不相符。

繼十一月六日歐化回收六款產品後,衞生署的調查再發現歐化曾未經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事先批准下,在以上兩款產品的配方上加入添加劑羥丙纖維素及交聯羧甲纖維素鈉。羥丙纖維素及交聯羧甲纖維素鈉都是常用於藥物的添加劑,分別促進黏合配方成分及促進藥片崩解。

調查顯示只有上述的四批產品受到影響並被視為未經註冊。由於供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違反《藥劑業及毒藥規例》(香港法例第138A章),故歐化自願從市面回收產品。衞生署的調查仍在繼續。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上述產品全部均含有撲熱息痛及馬來酸溴苯那敏,是用作治療傷風症狀的非處方藥物。根據歐化的資料,受影響產品曾供應予本地藥房及藥行。

至今,衞生署沒有接獲與使用有關產品的不良反應報告。

歐化已設立熱線電話(2666 3392)解答有關查詢。衞生署會密切監察回收情況。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11/11/P20151111086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