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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公布樽裝鹹酸菜樣本含過量防腐劑及未附有食物標籤

  • 2015.10.06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今日(十月六日)公布,一個樽裝鹹酸菜樣本含過量防腐劑二氧化硫,亦未附有食物標籤。中心正跟進事件。

中心發言人說︰「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察計劃,在灣仔堅拿道西十號A地下鉅利醬園抽取上述鹹酸菜樣本進行檢測。結果顯示樣本含百萬分之八百三十的二氧化硫,較法例標準的百萬分之一百為高。」

發言人表示,中心已就不合格樣本作出跟進,包括知會涉事零售商有關違規事項,並指令其停售及將有問題產品下架。如有足夠證據,中心會提出檢控。中心亦正追查有關食品的來源及分銷情況。

二氧化硫是一種經常用於乾菜、乾果、醃菜和經加工處理的肉製品等不同種類食物中的防腐劑。這種防腐劑屬低毒性,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不過,個別人士對這種防腐劑有過敏反應,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發言人呼籲市民如食用上述產品後感到不適,應盡快求醫。按上述不合格樣本檢出的二氧化硫含量,在正常食用情況下,一般不會對市民健康造成不良影響。

市民則應向可靠的商販購買食物,同時應保持均衡飲食,以免因偏食而過量攝取某些有害物質。

發言人提醒業界在食物內使用防腐劑須遵照《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中的規定。另根據《食物及藥物(成分組合及標籤)規例》(第132W章),任何人在香港出售預先包裝食物,除非獲得豁免,否則所有預先包裝食物須加上標記或標籤,列出食物名稱、配料表、保質期、特別貯存方式或使用指示的陳述、製造商或包裝商、重量或體積及營養標籤等資料。違反上述兩項規例者,一經定罪,可各被判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10/06/P2015100609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