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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捕

  • 2015.09.17

衞生署與警方今日(九月十七日)在一項聯合行動中拘捕了一名二十九歲女子,她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 

署方跟進一宗市民投訴,發現有人在互聯網上銷售一款日文標示含有「氨甲環酸」的產品,而其標籤沒附有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

衞生署正繼續調查案件。 

含有「氨甲環酸」的產品屬處方藥物,應按醫生指示方可服用,並只可在藥房由註冊藥劑師或在其監管下憑醫生處方才可出售。「氨甲環酸」用於治療及預防出血,可引致胃腸道功能紊亂。如不適當應用可引起腦血栓。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的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處方藥物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 

署方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效能及品質均未獲保證,因此可能對市民健康構成風險。

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有懷疑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56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9/17/P20150917069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