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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嫌網上非法售賣附表2中藥材被捕

  • 2015.08.31

衞生署今日(八月三十一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拘捕一名三十二歲女子,涉嫌於互聯網上非法售賣《中醫藥條例》(第549章)(《條例》)下附表2的中藥材。

署方在接獲投訴後展開調查,並透過互聯網從該賣家購得一包名為「烏雞歸黃湯」的湯料。初步調查顯示,該包湯料含有附表2中藥材當歸及黃芪。根據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管委會)的紀錄,該賣家沒有向管委會轄下中藥組就附表2中藥材領有中藥材零售商牌照。

衞生署發言人說:「當歸及黃芪屬於《條例》下附表2的中藥材。當歸一般用於補血活血,黃芪一般用於補氣升陽。署方至今沒有接獲與服用上述產品有關的不良反應報告,會繼續調查案件。」

根據《條例》第111(1)條,任何人如並無就附表2內指明的中藥材領有零售商牌照,不得以零售方式銷售該中藥材。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罰則為罰款100,000元及監禁兩年。待調查完成後,衞生署會就檢控事宜徵詢律政司意見。

衞生署呼籲市民,應光顧有牌照及信譽良好的店鋪購買中藥材。如非從持牌中藥材零售商購得上述湯料,應立即停止服用。如服用後感到不適,應尋求醫護人員的意見。擁有非從持牌中藥材零售商購得上述湯料的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送交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Landmark East友邦九龍大樓16樓衞生署中醫藥事務部銷毀。

市民可瀏覽管委會網頁(www.cmchk.org.hk/pcm/chi/#main_list.htm),查閱持牌中藥商名單。

轉載自香港特區政府網頁︰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508/31/P2015083107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