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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中心查獲一款從未經批准製造來源地進口的牛奶

  • 2014.08.01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食物安全中心(中心)發言人今日(八月一日)表示,中心在市面發現一款從未經食環署署長批准的製造來源地進口的牛奶Safa Milk。由於來源地未經批准,其食用安全成疑,中心提醒市民如發現有關品牌的牛奶出售,切勿購買飲用。業界如有售賣該產品,亦應停止出售,否則可能觸犯法例。

發言人說:「中心在跟進一宗投訴時發現一間位於元朗宏發徑的雜貨店在貨架上放有該款一公升紙包裝牛奶。中心正追查牛奶來源,並會知會業界有關事件。就相關的調查結果,中心會考慮提出檢控。」

根據《奶業規例》(第132章,附屬法例AQ),任何人不得售賣或為出售而宣傳任何從某個未經食環署署長批准的製造來源地輸入香港的奶類或奶類飲品。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三個月。

發言人說:「中心會繼續跟進事件和採取適當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