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突擊搜查店鋪涉嫌非法管有含受管制西藥成分的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 2014.06.24
衞生署今日(六月二十四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位於觀塘一間涉嫌非法管有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零售店鋪。

衞生署根據情報,發現該零售店鋪展示兩款懷疑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以供銷售。這兩款產品為含有第I部毒藥「苯佐卡因」的「Baby Teething Gel」及含有「葡萄糖胺」的「Triple Flex Caplets」。兩款產品的標籤均沒有標示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行動中,警方拘捕一名涉嫌非法管有第I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三十九歲女子。

衞生署的調查仍然繼續。

衞生署發言人說︰「『苯佐卡因』屬局部麻醉劑,用以紓緩痛楚及痕癢,可能會引致過敏反應及正鐵血紅蛋白血症等副作用。有關產品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在藥房售賣。『葡萄糖胺』是一種非處方藥物,用於舒緩關節問題。」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一三八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方可合法於市面售賣。非法管有或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及第I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從市面購買或使用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因為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並未經由管理局評審,其安全、品質及效能未獲保證。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於包裝上均須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

市民不應在沒有諮詢醫護人員的意見下自行使用藥物,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停止使用,他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二一三號胡忠大廈一八五六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處理。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