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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擊搜查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零售店鋪

  • 2013.05.13
衞生署今日(五月十三日)與警方採取聯合行動,突擊搜查位於金鐘一間零售店鋪,有關店鋪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

衞生署根據市民投訴作出調查,發現金鐘一間零售店涉嫌出售一款名為「Mega CoQ 10」的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有關產品的標籤顯示它含有維他命E,但產品標籤沒有標示香港藥劑製品註冊編號。初步調查發現,有關產品是由該公司從香港以外地方購得。

其後突擊搜查該零售店位於附近的總公司,亦發現數款懷疑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有關產品標籤顯示它們含有維他命或葡萄糖胺(詳見附件)。藥劑製品含有維他命或葡萄糖胺一般屬非處方藥物,用作營養補充劑或舒緩關節問題。有關公司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

警方於行動中拘捕三名年齡介乎三十至五十四歲的女子,涉嫌非法售賣未經註冊藥劑製品。

衞生署的調查仍在繼續。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一三八章),所有藥劑製品均須向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合法售賣。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最高罰則為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衞生署發言人強烈呼籲市民,切勿從市面購買或服用未經註冊的藥劑製品,因為這些產品未經由管理局評審,其安全、品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須於包裝附有格式為「HK-XXXXX」的香港註冊編號。已購買上述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服用。服用後如有疑問或感到不適,應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灣仔皇后大道東二一三號胡忠大廈一八五六室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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